深化政治监督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开封日报 2021-03-05 18:32

3月4日下午,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部署要求,总结部署全市巡察工作,对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汉征主持会议。

卢志军讲了四方面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突出政治定位,开展政治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突出系统观念,凝聚监督合力,突出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二要总结经验不足,坚定做好巡察工作的信心决心。2020年,全市巡察工作有效有序推进,下一步,要在落实政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三要突出政治监督,确保本轮巡察取得扎实效果。根据巡察“回头看”和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特性,聚焦监督重点,把握方法策略,精准发现、分析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四要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狠抓学习、规范和作风,促进能力素质、监督质效、队伍形象提升,以巡察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刘汉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严肃作风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质量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会议宣读了《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巡察组任务分工的决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将对市直机关工委等5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委办公室等17家单位开展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

会后,针对本轮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