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感觉轻松了许多,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近日,博爱县某单位党员干部张某某在接到澄清告知书后说道。
今年以来,博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惩诬告与澄清保护并重”的工作理念,从线索筛查、严厉惩治、澄清正名、回访激励等方面入手,遏制诬告陷害不良风气,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为从源头遏制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从线索筛查环节发力,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公安、信访等部门成立诬告陷害联合研判组,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预警分类管理,对内容矛盾、逻辑混乱的举报件重点研判、精准甄别,为涉嫌诬告陷害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案一策”“专人专办”,快速处置。查实诬告后,立即启动反向调查程序,深挖举报动机,做到“查实一起、惩处一起”,让“想诬告”者打消念头,让“敢诬告”者付出代价。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灵活运用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旗帜鲜明地为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为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因人制宜制定暖心回访方案,对受到诬告的干部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以更加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今年以来,已为1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打击诬告陷害‘组合拳’,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形成‘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性循环。”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楠楠 王宇婷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