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鹤山区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率先学、主动学、全面学”,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条例》学习落实落细,助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坚持以上率下领先学。鹤山区委积极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重点内容。区委召开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率先传达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深入学习、交流研讨、统筹安排,为全区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事项,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坚决落实《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
把准精髓要义主动学。鹤山区委巡察机构积极邀请市委巡察机构同志为全区领导干部同志深入解读《条例》,从体例到结构、从机制到方式、从程序到内容进行了全方位解读,为全区学习发挥指导性作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聚焦《条例》内容,认真学习、重点研讨,深入贯彻《条例》新要求新规定。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通过研读《条例》全文、新旧内容对照等方式开展学习,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方式,理清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宣传力度全面学。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区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和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利用“鹤山外宣”“清风鹤山”微信公众号、鹤山区纪委监委网站等载体,定期转发《条例》全文,权威解读文章等内容,方便全区党员同志随时学、常态学、全面学,切实把牢政治方向、把准工作要求,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为推动全区“11365”整体工作部署,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