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配偶)签订廉政“双承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能力,让其家属(配偶)自觉做家庭助廉的支持者、参与者。
“双承诺”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四个必须”“五个不准”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审查纪律,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等9项内容,进行公开承诺。家属(配偶)围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法律法规要求,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诱惑,把好“家门关”,不利用配偶的职权名义办私事、谋私利,支持配偶顶住歪风、守住廉洁,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美德,严格管教子女,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陈规陋习,管好八小时之外生活等9项内容,进行公开承诺。
“双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配偶)自戴“紧箍”,自我加压,切实规范言行,树立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1名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配偶)签订“双承诺”。(鹤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