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用好“三及时” 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

发布日期:2023-04-1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   

“感谢你们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办理进度、调查结果,并耐心解答我的疑惑,让我清楚了解到村道路翻修承包情况的来龙去脉,对你们的工作作风和调查结果很满意。”近日,浚县纪委监委核查组在向实名反映人张某某反馈调查情况后,张某某在反馈意见书上签署了这样的意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初次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实名举报沟通联系“三及时”,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和流转去向,及时跟进查办和反馈进度,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和做好思想疏导,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减少重复越级信访。

受理及时告知,让群众定心。受理实名举报件后,市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及时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采取约访、电话等方式对实名举报人信息进行核实,并告知其受理情况、办理程序及流转去向。同时,通过电话回访实名举报人,及时了解承办部门与其沟通联系情况,确保承办部门与实名举报人及时对接,让群众吃下“定心丸”。

案中及时反馈,与群众连心。接收信访举报件后,承办部门及时与实名举报人进行沟通联系,告知其接收情况,并逐项核实反映内容,确保问题得到一次性反映,防止查办过程中多次反映。查办过程中,承办部门不定期与实名举报人沟通联系,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进度,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让群众感受到事有人管、案有人查,从而架起为群众服务“连心桥”。

办结及时反馈,让群众放心。案件办结后,承办部门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对举报人提出异议的,耐心解答,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对业务外问题精准剥离移送,并督促问题属地或相关职能部门稳妥化解,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我们将持续运用‘三及时’机制,准确把握受理范围、规范办理程序,严把第一道关口,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温暖传递到群众心坎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付奇峰表示。(许铭轩 朱莹莹)

上传丨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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