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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18-12-15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12月14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支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冯芳喜主持会议,并就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冯芳喜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

冯芳喜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方面走在前列、做出表率、树立标杆。以《条例》为遵循,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真正使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冯芳喜要求,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宣传,以学促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在鹤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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