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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4-01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淇县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合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问题。2014年至2020年,李合珍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所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20100元,并安排辖区企业支付应由其单位支付的招待费用10000元。此外,李合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2021年1月,李合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二、山城区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海林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2月16日(正月初五),张海林在单位值班期间,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公车办理私人事务。2021年3月,张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浚县善堂镇东海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会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经李会才同意,东海头村违规支出吃喝招待费用46486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支出39966元。此外,李会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李会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通报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公车私用,有的公款吃喝,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清明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守住廉洁,过好“廉节”,坚决遏制“节日病”。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意识,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严查歪风陋习,深挖隐形变异,靶向纠治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上传:吴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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