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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马锁文主持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7月11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以案促改工作成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锁文出席会议,对做好全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认识要深。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贵州省检查工作时提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在近日省纪委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同志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为落实好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有关精神,市委两次召开常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市委书记范修芳亲自担任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专门安排部署,体现了市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真正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上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关心爱护挽救干部出发,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要明。各级党委、纪委要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工作做细做实。党委(党组)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纪委书记要定期研究,定期谋划,定期督导,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在鹤壁落地生根。

  标准要高。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和大局,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把握核心要义,研究案发规律,吃透本地实情,提升工作水平。要将中央“三转”要求落实到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用党的纪律去衡量,改进工作方法,培养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机制要管用。要着眼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善于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举一反三,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制度创新,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力争多创亮点、特色。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案发单位协同开展工作的联动机制,处分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下达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案发单位下达《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案发单位要按通知书要求制订工作方案,深挖问题,弥补漏洞,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提供案件材料,结合办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各级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及时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整改要实。各级党委、纪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群众立场,盯紧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把以案促改工作下沉一级,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以案促改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要严格按照省纪委、市委的安排部署,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严”字当头,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要对案件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等严格把关,做到原因分析到位、风险查找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工作成效到位,坚决防止案例剖析避重就轻、浮于表面,整改措施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内容,对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敷衍应付,造成本部门本单位多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问责追责。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分管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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