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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书记谈】 市政府副市长、淇县县委书记王永青:坚持“三个强化”确保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1、问: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在全省全面开展,你是如何认识的?

去年全省在案发单位和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今年,在此基础上,省委市委将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工作作为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更有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深化标本兼治的有力抓手。深化标本兼治,是党中央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淇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清醒看到,全县腐败存量依然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不收手不收敛的现象还没有到完全遏制,“四风”问题面临反弹回潮压力,基层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推动淇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淇县高质量发展,实现“奋力求强、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不仅需要科学的发展战略、思路和举措,还需要一支政治坚定、廉洁奉公,无私无畏、敢打硬仗的干部队伍。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将警示教育、剖析查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融为一体、同向推进,能够有效弘扬新风正气、转变干部作风、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骨干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问:淇县是如何确保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淇县坚持“三个强化”,确保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取得实效。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规范运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巩固深化我县以案促改工作实效,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推进,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淇县集中开展以案促改重点工作安排》《淇县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方案》等系列文件,对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案发单位和非案发单位工作程序和步骤,确定了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各阶段监督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全县以案促改工作能够按图施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规范运行。

二是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强化思想建设。淇县县委注重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侧重对“身边人”的警示震慑,让所在单位、受教育者形成强烈的贴近类比,增强震慑效果。在案例选择上,我们做到了“三同时”:即县纪委在研究案件的同时,确定是否作为选用案例并确定以案促改单位;对已选用的案例,在向案发单位送达《处分决定书》的同时,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案发单位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同时,县纪委同步开展督导检查。在全县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我们精心筛选了2015年以来淇县纪委查处的4起乡科级干部和32起村级干部两个层面的违纪违法案例,制作了《淇县以案促改经典案例(乡科级专用)》和《淇县以案促改经典案例(村级专用)》警示教育材料,切实做到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干部,敲警钟、明底线,进一步深化、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的目的。

三是以务实求效为目标,强化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全县各单位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共查找岗位风险点652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646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32项;县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着力解决“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为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成立了12个督导组,对全县各个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失职失责、消极应付,查摆不深、整改不细,内控不严、监管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以案促改,全县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教育警醒,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初步显现。

下一步,淇县将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切实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努力为“加快新时代‘富裕、厚重、和美’新淇县建设、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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