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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鹤壁淇滨区:坚持以案促改 到9个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发布日期:2017-06-22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我接受区纪委给予我的党纪处分,感谢党组织对我的挽救,避免我一步步滑向违法的深渊。”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处长张某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表态。

  今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纪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开展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通过到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坚持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取得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区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2份,到9个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同时,对4个权力相对集中、腐败问题高发的单位党委(党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要求其围绕典型案例,以案倒查、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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