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如果再执迷不悟往前走,我肯定是下一个王运州……请组织对我严肃处理。”这是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某村干部王某某,在以案促改期间接受身边人王运州违纪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后,主动向镇纪委交代挪用3000元危房改造资金违纪问题的一幕。
2017年6月以来,鹤壁市大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着眼于落实标本兼治的要求,注重“打扫战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违纪典型案例警示作用,通过筛选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等方式,先后让16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自身存在的问题,退缴违纪资金16万余元。
“市司法系统一副县级领导干部用公款支付私车商业保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省级贫困村淇县庙口镇形盆村原党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秦水花弄虚作假骗取扶贫项目资金被判刑案件,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等5人被追责问责……”这是近期鹤壁市为以案促改工作筛选的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能否发挥实效,典型案例的筛选是关键。鹤壁市把握“强化政治导向、站稳群众立场、汲取前车之鉴,着眼抓早抓小”原则,把能够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效果的典型案例筛选出来,警示教育身边人。
严格责任、强化督导是开展以案促改的保障。鹤壁市委、市纪委把不间断督查贯穿始终,坚持做到发案单位对典型案件的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同时,在剖析整改关键环节建立纪实制度,要求发案单位领导干部手写《剖析整改报告》,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用留痕纪实的办法,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以案促改工作的严肃性,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马锁文介绍,自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来,该市共筛选剖析典型案例619件,查找岗位风险点2467个,制定防控措施2463个,整改问题598个。下一步,该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深化细化具体化,使纪检监察、党委巡察等工作与以案促改无缝衔接、全面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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