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9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保局进行了巡察。10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部署要求,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建立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研究制定《中共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党组书记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各科室、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一是建立巡察整改定期研判机制,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放过。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巡察整改落实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强化建章立制,集中整改期内修订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医保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党务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补齐短板、管长管常。

二、聚焦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以新思想统领医保体制改革不到位,推动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1)学思用不够贯通问题整改。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做到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二是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学习,2023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2次,学习组成员撰写个人学习体会48篇。三是收集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知信行不够统一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计划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统一战线等主题集中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读书班2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国内大学、红色教育基地实地研学,考察学习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工作。二是借鉴“三明”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印发《鹤壁市DIP基层病种目录及执行等级系数》《关于印发鹤壁市DIP病种主目录库(1.0版)的通知》《关于规范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等文件。三是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和种植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确定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3900元。四是落实国家医药集采政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全链条监管,对“三医联动”审计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依规追回集采违规资金。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3)改革攻坚克难韧劲不足问题整改。科学实施“合理控费”攻坚行动,在深入分析、吃透情况基础上,从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维度建立“653”立体化控费模式,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充分利用。我市职工医保次均统筹费用较2022年同期下降10.7%,在全省较上年下降一个位次。

(4)医保支付方式创新不够问题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桡骨远端骨折”等9个试点中医优势病种分值,确定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试点医疗机构。二是印发《鹤壁市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医疗范围,确定4家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优先在二级及以上中医(综合)医院开展试点,后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明确试点病种原则,确定“颈痹”等21个首批中医试点病种。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参保患者“随治随走”的便捷化中医诊疗模式。三是借鉴外地市精神类、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办法,在多轮数据测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我市按床日付费改革。 

(5)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存在短板问题整改。一是学习先进经验,加强业务指导。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集采药品进基层工作开展情况,召开“集采药品进基层”工作推进会,开展全市集中带量采购培训,邀请上级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就集采政策、优先使用等工作进行授课。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的通知》,出台“鹤壁市集采药品进基层目录”,明确“阿卡波糖”等29种进基层药品,指导县区提高集采药品使用率。三是组织到乡村卫生室开展调研,对销售集采药品情况开展专项研判,了解参保群众对集采药品政策的知晓度和疑问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四是以鹤山区为试点,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工作,逐步扩大集采药品基层覆盖面。五是对问题数据梳理核实,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压实集采政策落实责任。六是建立中选产品采购进度通报制度,实时监测市直公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配送情况,定期通报中选产品配送序时进度,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医疗机构集采政策落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敦促医疗机构在合同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6)医保基金监管仍有漏洞问题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全市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工作,制发专题通报,督促各县区对照重点评价内容,认真查漏补缺,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市、县区医保局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系列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金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公开曝光行政处罚案件,以案示警,另一方面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开展基金监管政策“进医院”宣讲活动,重点围绕省、市抽查检查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从源头上规范医保医师的诊疗行为。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全市医保基金举报投诉电话,对于举报线索做到“受理一起、办结一起”,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线索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五是实现自查自纠、抽查检查全覆盖。2023年,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9件、并依规追回全部医保基金。六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十条规定,就医人员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核验其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做到人证相符。定点医疗机构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保结算。七是积极与民政、公安部门协调,及时获取死亡人员信息,联合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印发通知,加强死亡人员信息共享。八是开展日常稽核全覆盖。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83家,其中定点药店402家。九是推进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应用建设。基本实现所有辖区智能场景监控建设全覆盖。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紧实问题

(7)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整改。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二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采取针对性措施,用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社会认知度。

(8)阵地建设不扎实问题整改。一是规范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聘请专业团队负责微信公众号维护,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微信公众号管理责任,规范了信息提供、审核、发布、修改等程序。二是及时研判群众诉求,局主要领导专题研判12345市长热线、官网局长信箱群众来信来访和问题办理情况,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并将每月听取12345市长热线和局长信箱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办理情况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三是完善服务功能增加用户粘度,升级公众号菜单,增设“交医保”、“刷医保”、“业务查询与办理”功能,实现参保缴费、个人账户消费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常见业务“掌上办”;开设“医保知识你问我答”专栏,及时发布医保常见政策问答,提升公众号的实用性。四是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官方网站,确保及时更新官方网站内容,按时回复网民问题。

(9)党管保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一是及时调整保密委员会和密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开展普通密码使用管理情况和保密工作自查。三是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范围、流程、审查责任等事项。四是组织开展医疗保障系统保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医保系统保密意识,构筑坚强的保密安全防线。五是开展保密知识测验,以“考”的形式检验培训成果、营造学习氛围,促进全局干部主动学、积极学,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保密意识,增强自律意识,提升保密工作水平。

(二)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严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短板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实问题

(10)主体责任扛得不稳问题整改。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清廉医保”建设工作,讨论通过并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实施方案》,以构建清廉医保“六大体系”、建设清廉医保“六个单元”、倡树清廉医保“五股新风”为抓手,推动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医保工作。二是主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关于李XX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X省X市医保局工作中方式方法简单化等文件和典型案例,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三是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11)主体责任扛得不稳问题整改。一是印发《医疗保障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梳理高中低廉政风险点,把廉政建设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发现问题分别出台了《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鹤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方案》《鹤壁市医疗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鹤壁市医疗保障局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

(12)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整改。一是提高接诉办理效果。针对群众反映的抗癌药品“盐酸埃克替尼”价格调整问题,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及时改正,并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督办。建立《2023年度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责任台账》,每月召开调度会,确保重点工作序时推进。三是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明确日常监督的原则、内容及方式方法。

(13)派驻监督不够有力问题整改。一是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定期沟通会商、与机关党组书记定期通报情况、与班子成员和处室“一把手”谈心谈话等,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探索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强化监督检查,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督促机关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三是聚焦“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方法。四是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及时发函提醒,提出监督工作建议。五是组织纪检组全体工作人员经常性集中学习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4)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整改。一是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在全市所有可收治住院病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DIP付费支付。二是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度DIP年终结算,目前资金已拨付到位。

(15)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整改。一是建立了学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对造成反馈和调查不及时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的专项检查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做好专项检查查办工作。二是制定鹤壁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流程规范,对行政处罚各环节明确具体要求和办理时限,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三是确定专人对案卷重新复盘,举一反三,对其他类同案件的案卷重新进行整理,已整改完成2021年至2023年案卷。四是依法依规对相关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6)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印发并组织各科处人员学习《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在信访接待场所张贴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营造依法办信、接访氛围。二是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重点信访案件协调会,对重点信访案件做出工作安排。三是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同志与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到信访人家中,面对面沟通,耐心详细解释相关医保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四是严格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五是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工单办理质效的通知》,开展2023年度市长热线全量回访工作,回访率100%。六是把待遇政策罗列清楚、入户上墙,组织帮扶责任人、村干部、村医采取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向群众把政策讲透。七是开展困难群众门诊慢性病办理情况拉网式排查,为排查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办理慢性病证。八是组织人员深入浚县、淇县、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进行走访检查,详细了解参保、资助、待遇享受、门诊慢性病办理等情况,指导县区医保部门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九是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构建医保便民服务体系推进“15分钟生活圈”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十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市辖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支付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17)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一是修订完善《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公务用车强化统一管理。二是加强对车辆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文件,强化公务用车使用责任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严格遵守,杜绝违规使用车辆等现象。

3.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8)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改。一是在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数据。二是督促执法人员落实“三项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特别是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邀请上级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对全市医保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四是确定专人进行案卷归档整理,负责案卷材料审核工作。对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重新梳理归档,完善文书材料。开展2023年度案卷评审会,市县区集中学习《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同时分组进行案卷交叉互评,现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形成明确意见。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委员会集体会议审核制度。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重大执法案件研判会,对重大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决策程序。

(19)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健全工作机制。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出台《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规范采购组织、程序,明确了采购项目分类、采购方式及组织形式,自行采购项目的操作程序,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内容,提高采购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所有工程、采购项目在完成后,由牵头实施科处对全部资料进行规范存放、按规定保管。三是加强内部流程控制。按规定在网站公开采购项目意向,提前向社会发布采购事项和询价公告,由询价小组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条件。四是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采购项目进行逐一清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0)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二是完善办公用品入库单、发放表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手续审核,对财务报销要素不完整的票据,按要求补充完善。四是开展机关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实清晰的部分资产及时粘贴资产卡片标签。五是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络,按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沟通。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建有不足方面

1.关于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规定,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二是党组会安排非党组人员列席的,非党组成员只作为列席人员参加,汇报工作情况,对党组研究事项不参与表决,不表态发言。

(22)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一是指定专门人员记录会议情况,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情况。二是严格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和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完整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内容,提升会议记录水平。

(23)党员教育不深入问题整改。一是在办公区域开设学习园地、微信公众号开辟“每日一学”“医保小课堂”专栏,让党员干部能够“随时学”、“掌上学”。二是各党支部积极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是制定《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今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20余次,主题教育学习研讨次数4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开诚布公、直言不讳、不绕弯子、实事求是,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条。

(25)制度执行不够好问题整改。一是党组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结合实际,研究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党务公开事项清单35项。二是市医保处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问题逐一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26)党员转正记录不严格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记录党员发展过程。二是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支部完善会议记录。

3.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27)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整改。一是认真研究本单位干部队伍现状,结合实际,建立干部培养梯次表,有序培养干部。二是推进轮岗交流,搭建多岗位锻炼平台,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三是补充工作人员,招录事业单位急需的财务、医学、计算机等专业工作人员6名。四是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持续加大干部能力培训。2023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业务服务、依法行政等各类业务培训10余场次,举办全市医保经办练兵比武,参加全省比赛获得第三名,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五是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跟班学习、上派锻炼,让他们在“新角色”中感悟“新格局”。六是建立传帮带机制,结合干部个人工作情况和能力特点,帮助年轻干部快速熟悉业务知识,补齐配强市价采中心领导班子。

(28)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问题整改。一是定期开展组织人事干部素质培训,认真学习组工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纪实材料完整准确。二是严格党组会议出席列席人把关程序,做到非必要人员不出席列席。三是抓好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管理。对考察过程中产生的请示报告、工作方案、民主推荐、谈话记录、考察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细心整理归档,形成独立卷宗。

(29)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鹤壁市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补充办法》等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归档要求,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对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进行“回头看”,按要求完成档案定级、整理归档。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实效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坚决落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落实好相关制度,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质量需要再提高的事项,加快进度,持续提升;对持久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长期坚持;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和整改反弹的坚决严肃问责。

(二)强化自身建设,深化整改成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和班子整体合力,进一步营造思想同步、目标同向、工作同心工作氛围。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实效上。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促进解决问题、提升工作质效的契机,与医疗保障工作职责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医保部门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注重结合,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全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建章立制、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2-3365366;邮政信箱:鹤壁市黄河路366号,458030;电子邮箱:hbyb3365366@163.com

 

中共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4月26日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