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鹤壁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鹤壁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自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实标准,有力有序推动巡查整改工作,更好的发挥民政行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的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市民政局党组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任务作为突出的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打牢抓好巡查整改的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政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市民政局党组坚持对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层层压实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市民政局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形成了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各单位共同参与、整改办统筹督导的整改工作格局,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具体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方面的建议,第一时间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等内容,及时跟踪问效,坚决不在巡察问题整改上作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确保问题整改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
(三)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市民政局党组坚持立足长效抓整改,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坚持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决不放过、具体问题没有彻底整改决不放过、制度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决不放过、整改成果没有转化拓展决不放过等“四不放过”,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
1. 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
(1)反馈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20年至2023年召开90次党组会,有47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占比52%。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鹤壁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规则》,对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化再明确,对党组会学习交流研讨制度化。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对第一议题学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三是开展工作人员第一议题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2023年6月以来所有党组会,均按要求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学用结合不紧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民政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形式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丰富和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党组书记讲党课、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到“红旗渠”学习、组织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推动学习活动深入。三是加强学习管理,细化学习安排,并定期检查、定期总结。规范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考核等各项学习制度化管理。坚持每周四政治学习制度。开展理论研讨,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岗位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学习体会,促进共同提高。四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将做好民政工作视作是为党争取民心,巩固执政根基的重点政治任务加以深刻领会把握,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五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民政干部到基层一线调研,将兜底保障、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等课题与学习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使二十大学习入脑入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用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目前已完成调研报告三篇。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谋划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等重大部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向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汇报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我市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建议,筹备召开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二是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链发展。市委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链长的市健康养老产业工作专班,谋划制定2023年度行动计划及三年行动方案、健康养老产业链图谱和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收集整理产业底数,积累产业项目,积极规划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健康养老产业体系。三是起草《鹤壁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鹤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服务响应机制,完善服务保障制度,健全服务设施体系,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四是全省首提首创“双治理”示范市。积极争取省民政厅下发文件支持我市创建全省“双治理”试点市,开展创新实验工作。印发《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幸福社区创建 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开展创新实践,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基层治理组织保障,推动鹤壁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4)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传达民政部、民政厅关于民政工作的要求不及时、不全面。2019年6月以来,省级民政系统召开会议74次,市民政局传达10次,占比14%。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关于建立常态化奖惩机制 激励干部提能力转作风的二十八条措施(试行)》等相关制度,将学习传达民政部、民政厅关于民政工作的要求列入民政督查及年度考核。二是完善工作记录,明确专人,做好相关科室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收集存档工作。三是建立鹤壁市民政局会议管理制度,做好各项会议管理和登记。今年6月以来,省级以上民政系统召开会议10次,市民政局传达10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5)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不力,2023年3月,在全市“创文”工作中,因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进质量不高,被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通报当天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重点,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再强调,对测评期间市民政局承担的相应职责进行再安排,对分包路段、结对小区志愿服务工作进行再培训。二是制定活动安排,由分管领导带队,明确每个志愿服务组组长职责分工,将分包路段分解为14个具体点位,每个点位具体到人,并督促责任人落实措施,限时完成,确保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我单位分包路段、结对小区不出现问题。三是完善精神文明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2023年3月至今每次活动都有局领导带队,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我单位分包路段、结对小区承担的各项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履职尽责有缺失。
(6)基本民生保障有漏洞。2020年,在脱贫攻坚审计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扶贫审计整改时,发现应纳未纳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810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未享受48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未享受12人。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在脱贫攻坚审计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扶贫审计整改时,发现应纳未纳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810人。①开展大排查。重点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对象逐一摸排核实,动态掌握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情况,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共同发力,对符合条件的应兜尽兜、应保尽保。1-8月,已新增低保对象243人,特困人员96人。低保惠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户14828人,累计发放资金3007.69万元,特困惠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户2323人,累计发放资金1067.23万元。发现应纳未纳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810人已纳入保障范围。②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将乡村振兴局监测的“三类户”中不符合低保、特困保障条件的全部录入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做到“监测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已纳入13157人。③开展扩围增效专项行动。规范低保准入条件,落实刚性支出、就业成本扣减和低保减退期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二是2020年,在脱贫攻坚审计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扶贫审计整改时,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未享受48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未享受12人。①全面排查符合“两项补贴”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建立残疾人补贴发放详细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实效。共核查建档立卡困难残疾人6414人。其中符合条件已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04人;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2362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未享受48人,已全部核查整改纳入补贴范围。共核查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6459人。其中符合条件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56人;不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3791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未享受12人,已全部核查整改纳入补贴范围。②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原则,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等申请补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同时开展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发放对象,确保应纳尽纳。③优化申报流程,畅通审批渠道,对已办理残疾人证且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要求的及时受理、上报、审核、审批,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采取报纸、广播、手机、微信、信息、互联网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政政策,印制2万份《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册》、1400份《民政惠民政策汇编》、深入基层宣讲答疑、媒体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民政各项政策,提升基层民政工作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民政政策知晓率。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7)基层社会治理有短板。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存在不足,履行社会治理职责缺乏实质性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对全市各县区10个乡镇(街道)、60个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没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精神以及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全市目前所有村(社区)均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二是开展村级议事协商。通过实地调研,业务指导等方式,指导被民政部列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的山城区石林镇南唐宋村,积极开展协商试点工作。坚持以“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宗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负责、形成了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机制,引领村民广泛参与。三是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部署,以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我市居民会客厅建设工作,通过改造“一站式”服务窗口柜台,目前全市建设完成“易进入、可互动、能共享”的开放式“社区居民会客厅”20个。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8)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消极应付走过场,2021年至2022年全市共梳理“僵尸型”社会组织85家,至今仍有71家未整改到位,占比83.5%,对符合撤销条件的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不撤销,行政处罚权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性社会组织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函》,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给出注销、撤销或整改的处理意见。二是同意注销的,依申请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6家已办理注销。三是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反馈或根据具体情况社会组织要求积极整改继续开展活动的,通过补年检、换届等方式限期整改,13家已完成整改。四是对于未整改完成、失联及其他符合撤销条件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全部予以撤销。目前,反馈问题中涉及的8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其中8家记录错误,经查2020、2021年度均已年检,不属于僵尸型社会组织;除同意注销和进行整改的19家社会组织外,其余58家均已完成撤销行政处罚立案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9)基本社会服务明显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按照签到运营合同即算运营的低标准统计,街道服务中心、社区照料中心运营率仅73%、82%。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137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带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逐步延伸到居家上门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机构+街道+社区+居家”四融合的链式养老服务,着力提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率。二是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技能进街道进社区进家庭行动,近期将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站,紧密贴合老年人健康护理需求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帮助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护理人员逐步提高护理照料能力,不断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显著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0)政策宣传教育存在短板,在浚县屯子镇西李村等实地走访时发现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农村幸福院等惠民政策了解不全面,知晓度和满意度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在鹤壁日报设置民政政策宣传专栏,对民政各项政策进行宣传,2023年6月以来,通过鹤壁日报宣传民政政策9篇。二是印制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册2万册,发放给困难群众,提升政策知晓率;印制民政政策文件汇编1400本,发给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政策学习,提升基层经办能力。三是借助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行风政风面对面等对民政政策进行宣传,今年六月份以来,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民政政策文章20余篇,6月19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庆做客行风政风面对面对民政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四是开展扩围增效专项行动。规范低保准入条件,落实刚性支出、就业成本扣减和低保减退期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1)下属单位宣传版面、公众号存在“僵尸化”现象。市殡仪馆办公楼、市社会福利院党员活动室宣传版面内容更新不及时,没有二十大以来的内容。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院公众号近两年未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对《鹤壁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特别是宣传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下属单位业务指导,加强督导,确保各单位版面按时更新。确保用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舆论阵地。二是召开开展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单位加强学习,重视宣传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公众号更新。三是加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的版面宣传,并及时更新。目前殡仪馆、福利院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89次,只有2次涉及保密工作。保密培训多针对机关内部,缺少针对整个民政系统的保密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要求党组会坚持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保密知识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半年至少学习一次保密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整个民政系统的保密培训。二是完善鹤壁市民政局现有保密制度,邀请保密局人员进行指导,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三是开展保密培训,围绕涉密人员、涉密载体、信息系统和设备、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管理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保密业务能力,并签订保密目标责任书。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彻底,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3)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坚决,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力度不够,2019年、2020年没有做到每半年研究一次,对分管领域干部监督管理教育不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到基层调研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措施,深化《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等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狠抓民政干部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领导的监督管理,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切实把谈心谈话制度落地落实,定时提醒,定时收集,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3年6月份以来局党组已进行谈心谈话31人次。四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1篇调研报告的年度考核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下基层调研的工作要求,目前已开展的基层调研活动2项,正在开展的调研活动2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4)执行以案促改制度常态化不到位,2020年、2022年无贯彻落实记录。清廉机关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市按摩医院、市社会福利院等二级机构均未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民政局党组《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方案》要求,及时通报学习违纪违法案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警醒会议,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提醒约谈力度,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二是把清廉机关建设融入党建工作大局,做到党建和清廉机关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制定了《清廉机关建设任务分解工作清单》。三是以廉政党课教廉,局领导以《锤炼党性修养 筑牢思想防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为题讲授廉政党课;四是系统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督促市按摩医院、市社会福利院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5)监督责任发力不够。对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力量摆布、精力投入、时间分配不均衡,2020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共71次,派驻纪检组28次未列席,占比39%。对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日常监督日常投入精力不够。
整改情况:针对监督力量不均衡,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对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组织4家综合监督单位“互查、互比、互评、互学”,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全程监督市民政局巡察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对4家综合监督单位至少选择1个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群众反映强烈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或意见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真正整改,形成问题提出、发现、整改闭环管理。三是针对当前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不均衡并结合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制定并实施驻点办公制度,统筹组内力量适时到4家监督单位实行驻点办公,发挥“贴身”监督优势,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四是建立实施组内人员联系监督单位工作机制,每名组员联系1至2家监督单位,摸准吃透各单位实情,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六月份以来,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10次,纪检监察组到场8次,其余两次均进行提前沟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方面存在差距。
(16)精文减会落实不到位。巡察发现市民政局近几年发文不减反增。2019年印发的红头文件不足90件,2022年却增加到130余件。没有充分利用现有视频会议系统,造成县区民政部门频繁到市局开会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学习2022年精文减会工作报告,对我局经文减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把治理“文山会海”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治理形式主义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民政精文减会制度。加强各县区视频会议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做好会议调试,保障工作。三是做好会议统筹,能够通过视频系统实现的会议,原则上不再通过现场会的方式召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四是加强发文审核,在提高发文质量的同时,做好审核把关,严禁层层发文,过度留痕。2023年6月份以来发文21个,较2023年前五个月减少43个,较2022年同一时期减少27个。县区到市局开会三次,全市民政年中工作会,需县区负责人现场做交流发言;全市扩围增效工作会需各县区负责人表态发言;民政部救助培训会,会场信号覆盖到市一级。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7)违规发放书报费。2019年至2022年期间,以银行转账形式给离退休干部发放书报费共计3.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今后老干部书报征订工作,严禁发放书报费。三是党组和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18)摊派宣传费。2021年至2022年,向市救助站、市殡仪馆、市福利院等下属单位摊派宣传费共计4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民政系统宣传费用根据各单位实际宣传需要,由下属单位自行根据需要签订宣传合同。2023年民政系统宣传费用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单位班子研究后确定,合计10万元。二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宣传指导,加强稿件审核把关,提高民政宣传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6.专项资金使用缺乏监督问效。
(19)2022年6月前后,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拨我市省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1131万元,其中,用于浚县伾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326万元,淇县桥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66万元,淇滨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39万元。党组对上述资金下拨后使用监督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督促项目实施不力,致使以上项目至今未实施,资金仍滞留在县区民政局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养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督问效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把养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督问效工作作为破解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痛点、难点以及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有序推进,确保项目圆满完成,资金尽快支付。二是加大督导力度。加大对县区的督导,加快推进未完工项目建设,确保淇滨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加大资金支付的督促力度,积极协调县区政府,督促财政部门抓紧支付已完工项目资金。三是开展质量监管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质量评估和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四是提升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鹤壁市民政系统福彩公益金规范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监管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原因,找准养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推进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系统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水平。五是目前工作进展情况:①淇县桥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已于2022年9月建设完成,2023年11月投入运营,目前,共支付项目资金298万元,剩余资金待验收后尽快拨付。②淇滨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始实施,目前已基本完成,支付资金250.2万元,待验收后支付剩余费用。③浚县伾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于2022年建设完成,全部资金已于2023年7月拨付到位。下一步继续加大对县区养老项目的督导力度,对淇滨区政府和淇县政府发督办函,督促其加快推进未完工项目建设、已完工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资金支付;召集县区民政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及项目实施方,召开项目推进现场会,尽快解决问题。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7.内部制度执行不严格
(20)财务管理问题突出。2020年1月至8月,违规使用慈善超市装修质保金3.2万元,用于支付电话费、差旅费、值班补助等费用。2019年至2022年,市福利院白条入账7.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违规使用财政质保金问题由于装修公司河南捷高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内部原因无法正常接收市民政局慈善超市装修质保金;因此将未支付的慈善超市装修质保金记入其他应付款。2019年12月底,鹤壁市财政局将慈善超市未支付的装修质保金32397.6元作为结余资金收回,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记以前年度盈余。2020年8月,市财政追加了慈善超市装修质保金32398元,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记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9月,将追加的慈善超市装修质保金直接支付给了装修公司,借记财政拨款支出,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2020年12月底,市局财务分别于2020年1-8月将当年发生的电话费、差旅费、值班补助等费用对其他应付款慈善超市装修质保金32397.6元进行了调账冲减。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财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对《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严格按照《鹤壁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对已入账的凭证逐一审核,规范记账程序及方法,杜绝以往来款项抵顶各类费用支出。四是按照《鹤壁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和《鹤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对不符合要求、无正式发票的票据不予入账,对难收取发票的民办学校及个人商铺,要求其提供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取得代开发票后才予以报账。经与商家积极沟通,补开发票5.2939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固定资产管理混乱。2019年以来,未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照相机、碎纸机等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鹤壁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二是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机关后勤、机关财务、机关党委联合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台账,对各办公室的固定资产进行明细登记上墙。对符合报废要求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三是对照相机、碎纸机进行盘点: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系统照相机6台,在用的有3台(办公室2台佳能60D和佳能80D)养老科1台(佳能70D);待报废照相机3台放置在机关财务办公室(SONYT300、佳能1200D(18-55)、佳能SX240)。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系统碎纸机9台,经实地盘查核实共有碎纸机9台。其中:在用的有1台(办公室科密C--639);待报废的碎纸机8台(410办公室1台金典9116,506房间3台齐心S300,310室1台金典9116,311室2台金典9116,财务档案室1台金典9116)。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市福彩中心现有车辆豫A392LP、豫AW793R(属省中心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鹤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市管局、纪检组对接,做好车辆备案。鹤壁市福彩中心现有公务用车豫A392LP、豫AW793R由省福彩中心配备,属于省中心固定资产。目前已完成车辆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车辆使用审批手续。所有车辆全部实行一车一卡,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加油登记。三是对车辆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鹤壁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强化公务用车使用责任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严格遵守,杜绝违规使用车辆等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3)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执行不规范。2021年12月,局长办公会一次性研究27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议题,与会人员没有按规定逐一发表意见,以“会议同意”表述研究通过;2019、2020年无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鹤壁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局长办公会议的职能分工,对会议流程及记录进行进一步完善。二是召开党组会学习《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鹤壁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会议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要通过党组会议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及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局长办公会记录规范,有据可查。经核实2019年度、2020年度,重要事项均由党组会研究确定,未召开局长办公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8.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只有年初工作安排,没有年终总结问题。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存在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制定《鹤壁市民政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等党建工作文件,每半年对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二是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了《中共鹤壁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充分融合,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开展。制定了《鹤壁市民政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方向、有重点、有目标、有考核。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以党建品牌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体系,党建和业务同向发力,积极向“党建+养老”“党建+社会救助”“党建+基层社会治理”“党建+儿童福利”“党建+灾后重建”等方面拓展,赋予党建工作更多民政特色。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5)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专责机构作用发挥不够。与办公室工作职能交叉,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监督指导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党委职能,积极落实市直工委等上级组织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同时督导各党支部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品牌提质增效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提升和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建设。举办“红旗渠精神”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党务干部实务培训、选派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示范培训班,加强党务干部党性教育锻造、能力素质提升。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强化“四个意识”,按照上级部门党建工作要求,对基层党支部每月下发《鹤壁市民政局党建任务月度派遣单》,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开展,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发挥好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的督导作用,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导检查,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量化评分细则分工表》,局领导带队督导,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导检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6)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明确标准、规范程序,要求敢于亮丑、敢于揭短,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广泛听取下级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围绕班子问题、个人问题、产生原因、改进措施、批评意见深入分析原因,挖到病根、触到痛处,高质量撰写自我剖析材料,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诚恳坦率,较真碰硬,揭短亮丑,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7)党员发展成效不规范。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2022年发展1名党员,8月递交入党申请书,9月便同意其为入党积极分子,间隔时间不足六个月且监票人为非党人士。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会,对党员管理规定和发展党员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执行党员发展标准、发展程序和发展党员票决制规定,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工作,严格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局党组对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现象,对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改正。市福利院支部于2023年6月29日重新进行了双推双评,监票人员为中共党员,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8)队伍建设谋划不足,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如对市殡仪馆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人员统筹谋划不足,干部配备不科学,出现干部梯次不足,人员断档现象。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二级单位中上下级为亲属关系,按规定回避而未回避。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系统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与编办、组织、人社部门加强对接,对事业单位人员年龄结构,班子配备进行优化。三是对《关于建立常态化奖惩机制 激励干部提能力转作风的二十八条措施(试行)》进行完善,继续树立“以结果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按贡献排座次”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树干部先进典型,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为系统性优化班子配备打好基础。四是加强与编办、组织部门、纪检组等部门对接,争取支持。局党组已安排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刘展主持殡仪馆工作,目前王学俭已办理退休手续。六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对全市民政系统干部亲属关系进行梳理排查,经排查殡仪馆应回避未回避问题整改完成后,民政系统不再存在按规定回避而未回避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9)一名正科实职干部年龄认定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一名正科实职干部年龄认定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进行核实。该同志初中阶段档案中出现个别材料出生时间不一致情况,分别为1983年11月17日、1982年11月13日,未按照最早最先原则进行认定,且档案中缺少年龄认定相关材料。发现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就该问题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因按最早最先原则认定年龄涉及重复获利,最终确定该同志年龄按照1982年11月13日进行认定,由本人写出说明,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表,放入个人档案。二是加强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组织民政系统人事干部进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对干部档案进行再审核,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确认档案的齐全、完整、真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0)党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党组工作汇报显示“4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但截至本轮巡察结束,7个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方案,解决措施。二是成立由王印局长为组长,张文庆、万太金、孙海波、陈军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海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每个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压实责任。三是每周召开碰头会,听取问题整改进展,及存在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加强督导,确保问题整改效果。四是党组在生活会上就该问题做自我批评,分析原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一:市按摩医院违规与企业合作办院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目前该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巡察中提到合作方没有相关医疗服务资质”问题的整改。①经院方与合作方协商,合作方在原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应的医疗管理服务资质,同时根据要求变更了公司的名称,以便于更好的做好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关于医院与合作方签订的协议中存在收益分配问题的整改。根据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章第三十九条”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法律,提到了不能有分配收益的规定。因医院在2017年1月1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当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此项规定;发现问题后,局党组对按摩医院收益分配问题进行调查,合作协议签订至今未进行过分红,不存在分红资金返还问题,局党组研究同意要求按摩医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利息分配相关条款。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要求按摩医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医院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报请民政局党组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四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按摩医院、机关纪委认真学习公立医院与社会资金合作办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指导意见,学习各种财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合作办院期间的用人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向相关部门咨询请教,按要求规定进一步规范合作办院模式,使医院的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二: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计算基数不准确,缴纳不足额。(党费核算时仍存在四舍五入、缴纳不足额问题,涉及市民政局机关、市福利院、市救助站、市按摩医院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各支部党员学习《党章》和中组部有关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党费核算,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工作。二是开展党费收缴治理专项行动,对之前党费进行重新核算,精确到分,对不足额问题进行补足。督促各支部核对2019年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2019年至2022年党费应缴57983.40元,实缴58632.58元,对部分支部存在缴纳不足额部分在2023年8月已完成补缴,27人,共97.28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三:王学俭2008年任职殡仪馆馆长已达15年,至今未交流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编办、组织部门、纪检组等部门对接,争取支持。按照要求,干部超过10年要进行轮岗,王学俭未轮岗主要原因是因为殡仪馆为差供事业单位,且差供比例为50%,交流轮岗至其他单位为逆向流动,此类问题全市没有先例,较难实现。二是8月2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王学俭2008年任职殡仪馆馆长已达15年,至今未交流轮岗问题。会议安排刘展主持殡仪馆日常工作,会议要求殡仪馆平稳过渡,保持队伍稳定,班子稳定,各项工作平稳交接。目前已为王学俭办理退休手续。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对全市民政系统长期未轮岗干部进行梳理,三年内需进行轮岗人员1人(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贾丽军),局党组将提前谋划干部轮岗相关工作,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四: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时代工作理念不够有力,在发挥基本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骨干与支撑作用方面,主动谋划不足。政策宣传存在短板,知晓度和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将做好民政工作视作是为党争取民心,巩固执政根基的重点整治任务加以深刻领会把握,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民政工作引领保障,坚持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政领域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基本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骨干与支撑作用方面主动谋划。①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效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运转高效、便民惠民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社会保障全面进步,以城乡区域统筹推进共同富裕走在全省前列。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强化临时救助,统一城乡临时救助标准,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推动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逐步缩小救助差距,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②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让申请受理更方便、让调查审核更优化、让救助确认更高效、让动态管理更规范,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优化、环节简化、时限压缩,实现困难群众的事“简便办”“提速办”。③加强残疾人政策落实主动谋划,强化督导力度,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定期通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应纳尽纳,切实提升服务成效和群众满意度。④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链发展。成立市健康养老产业工作专班,积极推进我市健康养老产业链发展。谋划制定2023年度行动计划及三年行动方案、健康养老产业链图谱和重点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等六个清单。收集整理产业底数,积累产业项目,积极规划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同时,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产业链发展,力争实现将健康养老产业打造成为我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实现到2025年产业链规模达到100亿元左右。⑤加强社会治理谋划,全省首提首创“双治理示范市”。围绕城乡社区“五星”支部创建载体,突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两大主题,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共建共享,提升多元化服务,创建全省“双治理”示范市。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基层服务能力,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大力开展创新实践,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上开创新局面,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在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上迈上新台阶,在强化基层治理组织保障上取得新成效,推动鹤壁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通过日报社设置民政政策宣传专栏,对民政各项政策进行宣传。印制民政惠民(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册2万册,发放给困难群众,提升政策知晓率;印制民政政策文件汇编1400本,发给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政策学习,提升基层经办能力。6月19日,张文庆局长做客行风政风面对面对民政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民政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方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形式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丰富和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党组书记讲党课、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到“红旗渠”学习、组织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推动学习活动深入。三是加强学习管理,细化学习安排,并定期检查、定期总结。规范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考核等各项学习制度化管理。坚持每周四政治学习制度。开展理论研讨,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岗位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学习体会,促进共同提高。四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民政干部到基层一线调研,将兜底保障、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等课题与学习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路创新,使二十大学习入脑入心,真正用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目前已完成调查报告三篇。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六: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一名正科实职干部年龄认定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进行核实。该同志初中阶段档案中出现个别材料出生时间不一致情况,分别为1983年11月17日、1982年11月13日,未按照最早最先原则进行认定,且档案中缺少年龄认定相关材料。发现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就该问题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因按最早最先原则认定年龄涉及重复获利,最终确定该同志年龄按照1982年11月13日进行认定,由本人写出说明,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表,放入个人档案。二是加强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组织民政系统人事干部进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对干部档案进行再审核,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确认档案的齐全、完整、真实。三是加强对档案管理的认识,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核。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七: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会,对党员管理规定和发展党员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执行党员发展标准、发展程序和发展党员票决制规定,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工作,严格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局党组对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现象,对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改正。市福利院支部于2023年6月29日重新进行了双推双评,监票人员为中共党员,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31)整改实效仍需提升。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不足,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机关十多年没有开展交流轮岗”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鹤壁市民政局巡察整改长效机制11项。二是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注重举一反三,此次巡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集中整治,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对照自查、专项治理等工作,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进行全面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加强与编办、组织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切实做好王学俭交流轮岗工作。王学俭退休手续已办理。安排刘展主持殡仪馆日常工作,保持殡仪馆平稳过渡,保持队伍稳定,班子稳定,各项工作平稳交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整改要求
(一)不断提高政治敏锐力,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措施要求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坚定不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民政实际工作中。
(二)始终坚持主动担当,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继续强化真改、实改、限期改,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加强研究分析,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三)立足长效机制深化整改,以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深化整改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担当作为、善作善成,要常抓不懈,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统筹协调、确保实效,把巡察整改与落实民政工作任务联系起来,努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2—3318180;邮政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5号鹤壁市民政局303室(信封请注明对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458030;电子邮箱:hbsmzj@163.com。
中共鹤壁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