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在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照“两个维护”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严格的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传达讨论,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尽责、靠前指挥、逐条落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凡是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整改,件件有答复;凡是巡察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原汁原味梳理出38条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建立整改清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规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为保证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多措并举,推动整改落实。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短期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工作时限,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二、聚焦问题、集中攻坚,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明确时间节点,完善推进机制,持续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共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94次,53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占比56.3%。
主要措施: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强化“第一议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及批示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用以指导工作实践。截至2023年3月,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落实“第一议题”5次,并做好交流发言。
(2)学习内容不全。2020年6月以来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组会议均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大数据战略、数字政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过集中学习。
主要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战略、数字政府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纳入2023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按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
(3)学用结合不紧。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不够,在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等方面探索创新不够,制度建设滞后。
主要措施: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在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建设,2022年底,制定印发了《鹤壁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设计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治理技术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共享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审查制度(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考核暂行管理制度》等。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短板。
(4)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不及时。《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去年以来国家颁布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党组均未组织学习培训,未制定贯彻措施。
主要措施:一是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2023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加大学习力度。二是制定法律顾问授课计划,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解《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责任落实,全面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三是制定了《鹤壁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设计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治理技术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共享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审查制度(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考核暂行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不断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的安全管理。
(5)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不充分。2020年6月以来,省委召开了8次全会,仅安排学习了1次;2021年以来,市委召开了7次全会,仅安排学习了4次。
主要措施: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2023年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全市三级干部大会及全国、省、市“两会”等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6)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政策不及时、打折扣。2022年9月29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有关文件83天后,局党组(扩大)会才研究“关于上线市疫情健康管理系统自动删除超20天历史数据功能模块”事宜,且以便于掌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为由,决定保留大规模核酸检测记录,违反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主要措施:一是立行立改,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第三版)的相关规定,修改市疫情健康管理系统自动删除功能模块,凡所有涉疫数据存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天,超过的及时物理删除。二是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自2023年1月14日0时起,市疫情健康管理系统关停下线。
(7)落实市委要求不够有力。2021年10月牵头负责的城市大脑建设工作,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鹤壁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1—2023年》配套的规划实施方案直到2022年9月7日才正式印发。对市纪委监委开展的公共资源招标领域专项整治不重视,未按照要求于5月10日前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主要措施:一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推进我市市域治理指挥调度中心(城市大脑)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鹤壁市数据信息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我市分散的信息化建设维护职能,组建鹤壁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市域治理调度中心),负责全市市域各类事件协调调度,建设鹤壁市市域治理指挥调度中心(城市大脑)。推进我市市域治理指挥调度中心(城市大脑)建设,已在智慧鹤壁大楼二楼完成过渡场地建设改造。积极对接经济运行相关数据、模型,并到江苏学习先进地市经济运行建设情况,推动我市相关数据归集力争早日完成经济运行模块建设。三是提早谋划,启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4—2026年)的起草工作。四是加大对公共资源招投标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印发了《鹤壁市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协调住建、水利、交通等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县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
3.履职尽责有差距。
(8)工作主动性不够。对承担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招标投标”指标等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未及时找差距、补短板,导致2020年“招标投标”指标由2019年的全省第10名下滑至全省第13名。
主要措施: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招标投标”指标已提升至全省第2名。一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印发《鹤壁市招投投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确定工作任务。二是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招标投标”指标重点工作提升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保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工作“到事、到人、到点”。三是建立项目回访机制。会同市营商办、住建局等部门开展电话、问卷、现场座谈等形式回访招标人、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对有需求的企业,推送招标信息,解读投标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等,降低市场交易制度性成本,提升服务便捷度。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季度定期与招投标各行政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研讨学习招投标领域的新文件新做法,分析研判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依据出台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函询制度》对违规项目开展函询,通过暂停其场内交易、移交行业监督部门、移交纪委监委等手段,实现有效监管和纠错。
(9)业务能力亟待提升。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等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电子政务外网运维、政务云管理等方面对外包服务公司和系统开发公司依赖性过强。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外包”而不“甩包”,明确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外包服务清单,进一步厘清外包服务内容、方式、主体、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边界,建立闭环运行机制。二是组织专家开展信息化技术培训。先后邀请中科曙光、山东区块链研究院专家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三是深入一线调研,掌握政务云平台运行情况。分别到鹤壁城市云云计算中心、河南京东中原云计算有限公司、智慧鹤壁备份中心实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我市政务云使用的技术,探讨从安全、资源利用率等角度提升政务云技术水平。四是提升政务云管理水平,研究学习各地政务云管理制度,完善我市政务云管理制度,使政务云管理工作规范化。五是加强学习培训。到外省市学习交流电子政务外网外包服务管理经验,结合自身改进提效。开展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专业技术培训,与外包服务人员共同进行实操训练。
(10)政务数据管理制度建设进展缓慢。2022年年初确定的制定政务数据开放依据、开放标准、审核制度等8个工作目标,目前仅完成5个制度初稿,3个尚未起草。
主要措施:一是完成2022年年初确定的制定政务数据开放依据、开放标准、审核制度等8个工作目标。2022年底,印发了《鹤壁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设计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治理技术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共享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规范(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审查制度(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试行)》《鹤壁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考核暂行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1)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投诉处理缓慢。作为牵头单位,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未建立高效监管机制,部分投诉处理较慢。
主要措施:一是2月15日下午,组织召开了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市公管办工作要点。会上,对2022年场内交易函询、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等三个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指出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交易主体不当牟利、投诉处理不规范、招标过程不严谨等问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建章立制、注重风险防范,强化招投标领域规范化建设。二是印发了《鹤壁市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协调住建、水利、交通等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县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三是组织考察组赴长沙、杭州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习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服务、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场内交易主体行为管理办法等方面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
(12)网络安全风险处置不及时。2021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14时23分,浚县政府办一台电脑因网络病毒入侵出现对恶意域名进行DNS查询请求的非正常联通行为,直到2022年1月27日接到省大数据中心通知后,才知晓上述情况并进行处置。
主要措施:一是建成市电子政务外网态势感知平台,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做到重大风险主动发现,建立风险预警发布机制,编制《鹤壁市政务外网网络和信息安全态势》,目前已向市有关部门发布相关预警7期。二是落实制度保障。编制《鹤壁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细化明确各县区、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和安全责任,建立全市范围内电子政务外网管理、运维和使用规范。目前市级文件已起草完成并内部征求意见,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也正在征求意见,待省级文件正式发布后,再对市级文件修改完善后启动印发流程。
(13)落实“放管服效”改革不到位。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有差距。市县两级共10359项政务服务事项(含市本级2065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仅962项(含市本级246项);“豫事办”鹤壁分厅用户普及率目前仅59.6%(93.8万人);电子证照覆盖率、政务服务事项支持率目前分别为92.04%、5.04%,以上四项工作完成情况均低于省下达目标。
主要措施:一是利用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豫事办”鹤壁分厅进行宣传推广,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引导群众下载注册“豫事办”鹤壁分厅。“豫事办”鹤壁分厅用户普及率已达到省定目标,“豫事办”分厅注册用户达到102万、分厅上线事项数量223个、分厅事项月使用率和可用率均达100%。二是提升网上办件。市本级共2031项政务服务事项,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2031项,涉及事项发生率为100%。三是提升电子证照覆盖率。我市应生成电子证照模板111类,个人证照40类,涉及19个部门。我市共生成108类电子证照,证照覆盖率97.30%,个人证照覆盖30类,占比75%,累计证照生成个数35.9万。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要求不到位。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乏力。重视程度不够,2021年末安排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021年、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高度雷同,年度工作安排中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研判流于形式,历次分析研判后均未制定风险预警提示清单和工作台账,均未明确防范化解措施。阵地管理薄弱,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49份《网站信息上报》审批表中48分存在漏填、缺项等问题,46份无“网络管理员”签发意见。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学习培训。将意识形态知识列入2023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3月9日,邀请专家给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培训,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二是结合单位实际,起草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经党组会研究同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压力以派遣单的形式分解和传导到各支部,每季度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三是认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3月下旬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制定了风险预警提示清单和防范化解措施。四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前一律经审核签字。
(15)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不到位。2020年6月至今对市保密委制定的相关文件未组织学习,未开展过自查自评;2020年、2021年未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2021年没有与相关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主要措施:一是将机要保密等列入2023年度党员教育学习计划,制定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机要保密意识。二是3月下旬,党组召开2023年度机要保密专题会议,听取2022年机要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3年度机要保密工作措施。三是开展2022年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扎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6)责任落实不力。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没有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主要措施:一是制定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队伍六个方面的建设工作,细化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和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落实落细。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存在的问题,指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同时动员全局党员干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履职实效。三是召开机关第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接受大家批评。把党组书记上党课、开展党员主题活动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
(17)压力传导不到位。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班子成员均未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主要措施: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组书记与分管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打造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
(18)廉政风险排查敷衍了事。2022年度廉政风险点自查清单中,财务审计科排查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财务报销不及时”、口岸办排查的“外部环境风险”等风险点,与自身职责结合不紧密。
主要措施: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知》明确了廉政风险排查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将当面听取各单位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制定情况汇报,确保廉政风险排查质量。
6.财务管理不规范。
(19)公务招待费超预算。2020年至2022年7月,业务招待费实际超预算17846元。
主要措施:一是梳理2020年至2022年7月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业务招待费均为接待外地市来局考察学习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产生,每一笔费用均有考察学习公函,报销手续齐全。没有无公函接待情况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公(商)务接待制度》,无公函的一律不安排工作用餐。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具备自助餐条件时,可安排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0)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020年以来超范围发放差旅补助四笔共1600元。
主要措施:一是要求财务负责同志就报销把关审核不严问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2月10日,退回财务超范围发放差旅补助4笔,共计1600元。三是组织财务人员于2月23日分别学习了《鹤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鹤壁市市直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要求财务人员严把差旅费报销手续,提升专业能力。四是局机关(含市口岸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分别于2023年2月学习了《鹤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促进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吃透对差旅费报销政策的精神。
(21)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6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椅超过900元标准、2名副处级干部办公柜超过2000元标准、1名副处级干部办公桌超过3000元标准。
主要措施:一是已按照《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规定,对超标准配置的办公家具进行调整。二是3月22—24日,由办公室、财务科联合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未发现超标准配置情况。下一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
7.“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22)精文简会不严格。2020年、2021年分别印发文件33个、57个,递增72.7%;分别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议29次、34次,递增17.2%。
主要措施:一是3月29日,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省、市关于精文简会的文件精神,并对近年发文、会议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更加严格做好发文审核工作,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发文管控。严格执行文件“十不发”要求。凡能通过面商、电话、传真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发文。截至2023年3月底,共发文19个,较2022年同期减少38.7%。三是严控会议数量。严格执行会议“八不开”要求。会议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不单独召开,能发通知讲清要求的不开会部署,能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不开会研究。
(23)落实为民服务有差距。宣传推广鹤壁党政服务平台力度不够,截至8月底,党政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率仅40.2%(62.9万人),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发布准确率全市平均值69.26%,均低于市定目标。2022年承担的省十大民生实事“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规定鹤壁分厅上线200个事项,目前仅上线了128个。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党政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利用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党政服务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在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引导群众注册使用党政服务平台。目前,党政服务平台注册使用率显著提升,共注册79.76万人,用户注册率50.94%。二是提升办事指南准确率。通过市放管服领导小组《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月报》对办事指南提升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验办事指南准确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提升。目前,办事指南发布准确率已达100%。三是圆满完成省十大民生实事“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任务目标。2022年12月,“豫事办”鹤壁分厅上线事项数量223个,分厅事项月使用率和可用率均达100%。
(24)工作敷衍应付。2020年、2022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报告》中存在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问题表述,2021年全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中存在问题与上半年报告存在问题完全一样。
主要措施:一是要求起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报告》的责任人就工作敷衍应付问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增强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责任意识。举一反三,对反馈问题进行查摆,明白问题所在,确保在2023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报告》中不再出现同类问题。三是按照要求,在副县级以上干部中对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进行了传阅学习,起草了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8.项目管理不严。
(25)自身项目招标把关不严。在鹤壁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质量测评及造价咨询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作为业主方对招标过程监督不到位,致使评审过程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标准评分。
主要措施:一是要求负责项目招标的责任人就招标过程把关不严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2023年1月16日,发布《关于规范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的通知》,对参与评审活动的采购人代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我局招标项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委派合格采购人代表,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三是举一反三,2023年2月23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期政数大讲堂,系统学习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下一步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业主代表及评审专家行为,项目招标合法合规。
(26)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鹤壁普惠金融共享平台、党政服务平台、数据中台、第三方测评、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一期)等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能充分反映完整的招投标过程。
主要措施:一是将鹤壁普惠金融共享平台、党政服务平台、数据中台、第三方测评、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一期)等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全部梳理完成,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存档保存。二是2022年12月30日,我局试运行上线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档案信息收集、整理、归档、统计、查阅等电子化智能化。
9.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27)日常监督不力。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60次,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列席39次,占比65%,且未列席2021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和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不掌握班子成员近三年未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事。
主要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点办公》《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分工》等工作制度,安排1名副组长专门驻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近距离、广角度、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二是通过参加或列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查阅会议记录、督导专项工作、核查问题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2023年,已列席党组会5次,列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是较多的关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忽略了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科室之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下一步,充分发挥纪检副组长常驻优势,经常性对领导班子和业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目前,已督促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
(28)执纪问责乏力。2020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涉及市大数据局问题线索4件,均为巡察移交,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为零。
主要措施:一是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着力探索研究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到善于主动发现、挖掘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措施,增强监督执纪工作的专业性、时效性、精准性。二是灵活运用“四种形态”。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首责,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将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作为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的一个重要抓手,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清廉鹤壁”建设,认真梳理在能力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提能力、转作风、树形象。
(三)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党的领导弱化。
(29)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差距。长期以党组(扩大)会、专题会替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共召开62次党组(扩大)会、29次专题会,仅召开了3次党组会,未召开过局长办公会。
主要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时校准偏差,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杜绝以党组(扩大)会、专题会替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截至3月底,召开党组会议1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2次。
(30)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存在党组成员未逐一表态、非党组成员表态情况,会议记录中显示大量“与会人员均同意”“与会人员均表示无异议”“与会人员表示无意见”表述,无法体现议事决策讨论过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如2021年4月21日党组会研究的9个事项、2021年5月8日研究的5个事项、2021年9月28日研究的2个事项,均未执行末位表态规定。大额支出事后通报代替事前集体研究决策,2020年12月10日购买油卡5000元、2021年12月13日报销赴深圳考察费用5694元,均于报销10天后才上会研究。
主要措施:一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程序。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注重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2021年党组会研究的16个事项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下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三是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因工作人员对机关管理制度学习不够深入,执行不严格,导致2020年购买油卡和报销2021年赴深圳考察费用没能严格按照大额支出程序进行。2023年4月6日,重新修订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研究,提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自觉性,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11.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1)重视程度不够。2021年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没有研究过党建工作,仅听取过一次党支部工作汇报。2020年、2021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述职内容或简单几笔带过。
主要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务工作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23年党建工作。召开2023年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通过了《2023年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吴登贺与各支部签订了《2023年党建任务派遣单》,明确了2023年党建工作重点,压实了党建工作责任。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实际,已明确将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3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机关党委党建责任清单中要求“主题党日一季一次”,与上级要求相悖;第一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出现文不对题(议题与讨论内容不一致)、重复讨论(一个议题讨论二次)等现象;第一、第三党支部2020年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工作计划,第一党支部2020年和2021年度总结,均高度雷同。
主要措施:一是认真按照《党章》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已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纳入《2023年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党建任务派遣单》,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二是局机关党委针对第一、第三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要求第一、三党支部支部书记作出了书面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如三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三是举一反三,通过签订《2023年度党建任务派遣单》的方式,督促指导各支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开展。
(33)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个别党员转正审批意见文件标题出现人名涂改现象;三支部2名同志《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个别事项应填写未填写。
主要措施:一是按照《鹤壁市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认真排查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合规问题,立即整改,并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第三党支部已逐项核查2名同志《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各项内容,应填写未填写事项已填写完善。三是将拟定《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纳入《2023年度党建任务派遣单》,督促各支部按照《鹤壁市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目前,三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三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推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4)党组成员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至2022年8月,第一党支部共召开组织生活会6次,党组主要负责人仅参加了1次。
主要措施: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纳入《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自身党性修养。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今年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了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将落实“三会一课”纳入《2023年度党建任务派遣单》,督促各支部加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
(35)部分党建活动资料涉嫌造假。第一党支部2021年“三会一课”记录本显示组织了3次集中学习,但《五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资料汇编却显示2021年集中学习了12次。
主要措施:一是机关党委针对第一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要求第一党支部支部书记作出了书面检查。二是将落实“三会一课”纳入《2023年度党建任务派遣单》,督促各支部加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三是已将《支部党建工作计划表》纳入《2023年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2.干部人事管理问题突出。
(36)机构融合不够。谈话反映,2020年机构改革后内部融合较慢,科室之间、局属事业单位之间沟通不充分,干部队伍凝聚力不强。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政数大讲堂”、业务研讨会,加深业务沟通融合。制定了《2023年度“政数大讲堂”活动方案》,全年计划开展14期,通过采取机关、直属单位科长轮流讲座或邀请专家的方式,搭建全局性干部学习交流平台,增进相互了解、凝聚合力。目前,已成功举办“政数大讲堂”2期。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群团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逐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制定了2023年全局党员活动计划,明确由各支部承办实施。截至目前,已如期开展了迎新春暨党的二十大颂歌会、元宵节猜灯谜、红色大厅观摩、“保护淇河 文明与健康同行”健步走主题活动、参观科技馆,“探寻红色印记 铸就忠诚底色”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三是组织轮岗交流、谈心谈话,加快融合进度和深度。采取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普通党员与普通党员、主要领导与年轻干部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
(37)职责分工不科学。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主管科室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实际工作由口岸办两名同志临时负责。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工作实际,重新明确班子领导分管业务及分管科室。二是按照职务任命情况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涉及人员已于2月底全部完成工作交接、调整到位。
(38)轮岗交流不规范。2022年8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轮岗交流6人,未经党组会研究且有不同意见。
主要措施:一是制定《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制度》,规范交流轮岗程序。二是要求局属事业单位轮岗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制度》第十二条进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干部职工对多岗位锻炼意义的认识,进而激发新干劲、焕发新活力。
三、保持韧劲、久久为功,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长抓不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一)紧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紧紧扭住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为我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2-3361116;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智慧鹤壁426室,邮编458000;电子邮箱:hbsdsjj@126.com。
中共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3年8月7日
上传|杜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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