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鹤壁市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6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经市委研究决定,2023年7月5日起,十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文联、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两个月左右。

巡察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以下4个方面情况。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政治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情况;重点了解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重点了解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了解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了解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按照相关规定,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请求。

市委巡察组联系方式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国琦,副组长:李文君、王俊兴

被巡察单位:市住建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值班电话:0392-3207001(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机:19839201011

地址: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综合业务楼1号楼432室

电子信箱:hbswxcz@126.com

邮政信箱:鹤壁市A033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受理举报微信: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栗进峰,副组长:张爱军、索婷枝

被巡察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值班电话:0392-3207002(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机:19839201012

地址: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综合业务楼1号楼430室

电子信箱:hbswxcz2@126.com

邮政信箱:鹤壁市A034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受理举报微信: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白玉冰,副组长:李静雯、和国庆

被巡察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文联

值班电话:0392-3207003(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机:19839201013

地址: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综合业务楼1号楼424室

电子信箱:hbswxcz3@126.com

邮政信箱:鹤壁市A035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受理举报微信: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牛元福,副组长:黄振峰、张志平

被巡察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值班电话:0392-3207004(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机:19839201014

地址: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综合业务楼1号楼317室

电子信箱:hbswxcz4@126.com

邮政信箱:鹤壁市A036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受理举报微信: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陈传伟,副组长:吴同有、桂伟伟

被巡察单位:市委编办、市残联

值班电话:0392-3201089(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机:19839201015

地址: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综合业务楼1号楼312室

电子信箱:hbswxcz5@126.com

邮政信箱:鹤壁市A037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受理举报微信:

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李振海,副组长:袁欣乐、周如军

被巡察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值班电话:0392-3207199(工作日上班时间)

手机:19839201016

地址: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综合业务楼1号楼314室

电子信箱:hbswxcz6@126.com

邮政信箱:鹤壁市A038号邮政信箱(邮编458030)

受理举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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