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并成立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树宽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防震减灾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局党委书记李树宽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全面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将4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真正把整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三)建立机制,强力推动。一是建立分级汇报调度机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具体事项分管领导不定期听取科室整改情况汇报,研判问题,研究对策,确保问题高效顺畅整改。二是建立督导提醒工作机制。由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提醒,每周提醒跟进一次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改事项高质量完成。三是建立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各具体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指导下,先由分管领导牵头把关,再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委研究予以确定,以确保整改方向不偏航、整改成效不打折。

(四)统筹结合,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局党委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加速起势,实现了质的飞跃,取得了亮眼成果。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21人,与2021年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杜绝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22年度“零事故”创建工作考核位列全省第一名,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为2022年度全省“三零”平安创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名列全省优秀等次。被表彰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优秀单位、平安建设优秀单位、“创市夺杯”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市级防汛应急避险和抢险综合演练被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实战实训优秀案例。荣获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灾后恢复重建贡献奖,在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受到省应急管理厅通报表扬。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以来召开的84次党委会中20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11月18日党委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十议题;2019年以来理论中心组组织的51次集中学习中37次未进行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1月10日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截至7月28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每次安排2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同时加强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交流研讨、学习笔记、专题调研、学习通报等。二是2023年1月10日健全完善《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第一议题”制度》《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的工作方案》,截至7月28日已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2次,每次第一议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原文原著等,每次安排1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三是及时开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等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2)抓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2021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7·20”防汛救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时隔近一个月才在党委会领学。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截至7月28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2023年2月15日印发《鹤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截至7月28日已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2次,每次第一议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视察河南安阳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原文原著等,安排1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三是每月通报“学习强国”学分前十名和后五名,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干部职工用好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四是2022年线上线下共组织开展包括基层宣讲在内的集中培训161期、5070人次,其中党建类培训11期、安全生产类培训6期、防灾减灾救灾类培训139期、应急救援类培训2期、综合类培训3期。

(3)学习效果不佳。谈话发现,80%的党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党内基本知识掌握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为每位党员同志发放党员学习笔记本,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成果定期检查。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学习时采取领学、研讨、观看视频、PPT授课、随机提问、随机测试等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量。三是2022年11月印发《党的二十大应知应会知识手册》,2023年3月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等系列口袋书,人手一本,便于党员随时随地自学,并组织开展了2次笔试测试;3月2日启动“党建实践推动周”活动,通过“支部搭台 全员参与”的方式增强各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4)学用结合有差距。2020年、2021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没能有效地将理论知识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实际相结合。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11月28日印发了《鹤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安阳“11·21”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两月的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3月10日印发《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计划》,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二是2023年2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智慧应急”业务系统培训会,邀请省应急厅六位业务系统专家进行授课。三是2023年1月5日完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研究制度》《鹤壁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学习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的调研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工作谋划不到位。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前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一直沿用10年前出台的预案,与新形势下“全灾种、大应急”要求不相适应;与消防、解放军、社会救援力量等联动响应机制不健全;“五进”宣传工作落实有差距,在提高群众防范自救能力、防范意识方面缺乏实招。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9月13日印发《鹤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是2022年9月15日出台《鹤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健全修订预案办法,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修订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军地联动机制。印发《鹤壁市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综合性救援力量、专业救援力量、军队力量和社会力量联勤协作,提高救援合力。2022年9月16日印发《鹤壁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力量优势,进一步整合军地抢险救援力量,密切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提升联合应对重大灾害能力。四是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共设置展板320余块,悬挂条幅2500余条,发放宣传品资料13万余份,为2.2万余名群众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自救互救培训,提高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2022年6月16日,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市43家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在市里活动现场参加了活动,悬挂安全生产横幅86幅,展出安全生产宣传板156块,设置咨询台41个,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万余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万余人次。五是与三大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费用13.5万元,通过宣传广泛提升群众防范自救能力、防范意识。

(2)项目建设推进迟缓。全市四个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中,豫北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迟缓,被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函提醒。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12月采取集约利旧方式,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豫北(鹤壁)省级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东楼进行改造利用。该楼共三层,均为车间式布置设计,建设面积2791.73平方米,总层高13.95米,配备有专用货梯等设施,楼前有7000余平方米用于运输车辆停靠、物资晾晒的场地,初步具备应急物资储备功能。二是2023年3月从中部地区(鹤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指派专人,制定完善管理措施,对豫北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进行规范管理。三是2023年3月开展相关人员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通过积极努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4个灾后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已完工3个,另外1个已完成70%。2022年度,我局荣获市委、市政府灾后恢复重建贡献奖。在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受到省应急管理厅通报表扬。

(3)争先晋位意识不强。2021年全省平安建设“对标争先”工作中,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分别位列全省第10位和第14位,被市委政法委通报批评;2021年省委办公厅安全生产专项督察组在对我市两次暗访中发现鹤壁京港澳高速服务区、“九小场所”等存在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2021年因行政执法不规范和事故信息统计上报不及时被省应急管理厅党委约谈。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对排名第14位的责任单位防震减灾中心取消2021年度平安奖,对负责这项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二是安全生产方面。2022年5月12日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鹤办〔2022〕10号),细化3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行业相近业务相近原则,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直播电商、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等7类新业态监管部门,强化“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结合省文件,2022年7月29日印发《鹤壁市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鹤安委〔2022〕10号),累计明确13类新业态监管部门。2022年6月22日印发《鹤壁市人民政府副职领导分管领域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鹤安委〔2022〕8号),细化市政府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突出危化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接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年全市共排查整改隐患38966条。实行日通报、月例会制度,每天通报县区、重点成员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组织各县区、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召开视频调度会议,调度县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下发日报365期,召开月调度会11次。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与2021年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杜绝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工作获全省优秀等次。三是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工作和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和台账。2022年3月29日印发了《鹤壁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鹤震指〔2022〕1号),2022年3月29日印发了《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鹤应急〔2022〕18号),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督导检查,实施提示通知单制度,全年共开展防震减灾督导检查10次。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市应急系统防震减灾业务能力。2022年4月15日,组织开展全市防震减灾业务培训班,编印并发放《鹤壁市防震减灾工作手册》;2022年7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地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编印并发放《地震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重点工作服务指导组,对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等工作进行指导。在2022年度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评中,鹤壁市应急管理局被评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单位、防震减灾工作突出进步单位。四是行政执法方面。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活动,2022年2月25日组织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培训会、2022年3月10日组织召开能力作风提升暨依法行政培训会、2022年6月17日开展执法培训暨法律知识大比武活动、2022年7月8日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案卷评查暨执法流程大比武活动、2022年11月21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3年2月7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2023年2月14日组织我局新取证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等,反复学、深入学,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规范性。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结果信息等行政执法信息,覆盖事前、事中、事后阶段。2022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荣获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比武二等奖,被表彰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

3.履职尽责不到位。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局党委在统筹应对“7.20”特大暴雨灾害抢险救灾过程中,存在应急指挥体系不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应急物资储备不充分,统筹协调能力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6月23日印发《关于调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各专项指挥部人员组成的通知》文件,总指挥部增设常务副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增加7位市领导,各专项指挥部也相应增加了有关领导。二是2022年4月8日印发《关于全市基层应急救援人伍建设情况的通报》(鹤应急办〔2022〕1号),全市共建成1168支、27692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队率达100%。三是2023年2月10日向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送《鹤壁市2023年市级救灾基本生活保障物资需求计划的函》,切实按照启动我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条件”标准,进一步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品类,保障物资储备数量。四是2023年2月20日组织各县区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应急讲堂”第一课“智慧应急”业务系统培训,认真学习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应急指挥系统等业务系统使用操作,提高各级统筹协调能力。

(2)救灾物资处置不当。对应急救灾物资的接收、管理、使用等全流程缺少有效的约束。如对社会捐赠的“7.20”特大暴雨灾害救援物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发放不及时,造成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立即与省应急厅和部分省辖市沟通,依据相关文件依据和技术资料,2022年10月12日研究制定《鹤壁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鹤壁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机制,规范救灾物资接收、保管、发放等管理制度。二是主动联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财政局,就物资管理、物资采购、物资发放和物资报废等方面深入沟通。2022年10月12日,制定出台《鹤壁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办法》。三是每月采取电话通知、微信群通知等形式,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主动与物资仓库管理部门对接,及时更新救灾物资储备情况,2023年2月22日至25日赴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实地查看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不误事。

(3)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效果不佳。执法检查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浮于表面,倒逼行业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够。2021年宝山化工园区危化原料随车露天存放,发生2起运料车原料燃烧事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8月23日,督促指导宝山经开区就电石车辆运输问题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警示约谈。8月25日,督促协调宝山经开区制定并认真落实《电石等化工原料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巡查力度,指导宝山园区依托智慧化平台高空瞭望系统实时监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二是2022年9月2日,制定专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问题情况进行梳理,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9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树宽到宝山园区督导检查煤化工危险化学品电石车辆停放等问题。10月12日,时任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司会源到宝山园区就电石车辆停放问题进行帮扶指导。三是2022年8月29日,印发《鹤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常态化长效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部分重点工作担当作为不够。

(1)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存在一定盲区。局党委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存在上热下冷现象,未形成有效管理机制。2022年4月21日一名工作人员因私自调班造成人员脱岗,被省厅点名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能力及省委书记楼阳生在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回头看活动,对标对表,全面查找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干部职工持续锻造过硬本领和过硬作风。二是已责令值班人员尹晓波写出深刻检查,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及时组织全局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管理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加强每日对人员交接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交班人员将值班期间有关情况、待办事项进行认真交接。三是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能力和素质,强化“答卷”意识,锻造准军事化应急铁军,切实杜绝能力作风建设年“上热下冷”现象。四是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闭卷考试、讨论发言、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查看党员干部问题查找准不准、措施制定实不实、整改落实好不好,推动干部职工持续锻造过硬本领和过硬作风。

(2)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重视不够。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未传达学习、安排部署相关实施意见精神,未制定学习方案和具体措施,民族和宗教信仰方面的排查不深入,推动宗教治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化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9月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整改,组织学习《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10月9日,党委会安排部署民族、宗教、统战工作。二是2023年2月2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树宽针对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宗教等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市应急管理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方案》,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常现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三是2023年2月2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局党委3月7日组织对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隐患及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梳理,没有信教人员,不存在因宗教问题引起的纠纷。

(3)党管保密作用发挥不充分。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落实不力,保密管理制度有待细化和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保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纪律要求,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在2023年度第5次局党委会议上研究保密工作;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两次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保密相关法律及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2月9日印发2023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将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纳入计划中,加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升涉密人员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1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将保密自查自评覆盖全部局属科室(单位)。四是2022年12月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梳理,对涉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涉密场所保密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提升保密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有4名党委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2021年缺少党委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管理不到位、更新不及时,安全思想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教育内容较少,舆论阵地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3月17日、6月26日党委会分析研判一、二季度意识形态风险,形成一、二季度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各班子成员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单位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2023年1月11日完善《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等7项制度;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3年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及时更新局网站党的建设专栏,对新思想进行及时宣传,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强化网上正面宣传;2023年2月2日完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宣传版面等管理使用制度(试行)》,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网站专栏责任科室,督促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关注微信工作群、邮箱信息,加强网站维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2022年度,我局被省应急厅评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鹤壁市委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日常工作中对“一岗双责”的落实只停留在安排层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偏少,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3月4日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月10日召开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会上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主体责任建设责任书。5月30日印发《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6月26日,党委会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领导的监督管理,对采购、物资发放等重点环节,对提拔、重大项目实施、招投标等关键节点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2023年局党委书记在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2次集体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至少1次廉政谈话。三是2023年2月2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完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2023年1月18日转发中央纪委、河南省纪委、鹤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7月24日,以“深化警示教育 厚植廉洁基因”为主题,组织开展学廉政讲话、看纪律教育课、观警示教育片、交流读书思廉体会组织、廉洁知识测试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六个一”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四是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存在漏报、瞒报问题已得到组织处理,并已在组织生活会上做检讨。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上半年未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清廉鹤壁”、“清廉机关”活动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3月党委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分管科室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二是2022年9月28日局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并专题分析研判2022年前3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三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2022年度制定印发《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鹤壁市应急管理局清廉机关建设标准体系(试行)》,在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清廉机关建设内容,以宣促廉;在机关院内显眼处摆放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廉洁修身、廉史典故等展板,优化廉洁文化;开展“向人民报告、请社会监督”和红色家风传承活动,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众作出承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清廉机关建设个人承诺书》《清廉家庭承诺书》,使清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3)对党员日常监督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个别党员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别工勤人员收受管理对象白酒、土特产品,被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分管科室总结、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二是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2023年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至少1次廉政谈话,规范全体干部职工日常行为,提升监督效果。三是2022年12月梳理风险易腐点57条,建立廉政风险台账,有效针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症下药;建立更新廉政档案,廉政档案覆盖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四是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汇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邀请纪检组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委会等,做到“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事后备案等;每月按规定报送政治监督情况报告等。五是已对受到处分的杨太平同志在全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4)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聚焦关键人关键事不够,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少,运用“四种形态”存在薄弱环节,专业办案能力亟侍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每月至少召开1次组务会,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2022年11月份以来,发出重要工作提函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二是不断完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沟通机制,2022年11月份以来,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会议7次、针对综合监督单位规模人事调整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重从政治高度层面,向单位党组(党委)和领导班子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建议3条。三是建立执纪办案定期学习研讨制度。定期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理论学习研讨,主要学习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格式》,省纪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流程实务手册》等规定文件,2022年11月份以来,共参加理论测试3次,集体学习研讨3次,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暂无在办案件和问题线索。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止。

(1)调查研究存在走过场现象。未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调研方式,部分班子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内容空洞,个别班子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缺少日期等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3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提高理论知识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真想法、发现真问题,2022年度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至少1篇,共形成9篇调研报告。三是2023年1月5日完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研究制度》《鹤壁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学习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的调研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目前,各班子成员已结合调研主题开始开展调研活动。

(2)文风会风转变不到位。谈话中多名同志反映单位依然存在“文山会海”现象,各类会议未有效进行整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2月21日印发《关于切实转变文风会风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风会风,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制定文件编号领取登记表,严把发文数量,做到“必发才发”。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邮箱等电子化办公手段,提高办公办事效率,减少会议数量。四是倡导多会合一,比如在2023年2月召开的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会议,同时又是安全生产部署会。2022年9月,我局被表扬为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2月,我局被市委办表扬为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先进单位。

(3)工作作风不实。个别班子成员执行力差、各科室间缺乏交流沟通,存在各自为战、推诿扯皮现象,2022年7月上报汛期数据每日快报中,救援协调科和预案管理科上报的同一数据相差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已对市应急管理局预案科、防汛科等进行集中谈话提醒,要求相关科室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数据共享,灾情数据要以预案科“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数据为准。2022年7月6日召开全市灾情统计报送视频调度会,对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等部门工作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强调预案科“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是国家法定系统,其数据是法定数据,各部门数据要以该系统数据为准进行上报或公布,严格落实省委防汛工作“123、321”工作机制和灾情统计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2023年2月20日组织各县区救灾和物资保障股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应急讲堂”第一课“智慧应急”业务系统培训,切实提升市、县、乡、村灾害信息报送水平。三是2023年2月15日向各县区下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宣传册,再次督促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部门加大会商力度,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以各级预案部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数据为准,确保上报灾情数据准确及时、口径一致。

(4)安全隐患排查浮于表面。2021年汛期前对卫河河道中的树木隐患清障督办力度不够,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占压河道的建筑物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汛期行洪。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市防办与市河长办联合印发了《全市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河道堤防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行动,对我市河道内(包括行洪滩地)、骨干排涝沟、水库溢洪道、蓄滞洪区行洪通道、穿越南水北调工程的行洪排涝沟渠(包括渡槽、倒虹吸)等行洪排涝通道存在的阻水树木、土埂、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行洪排涝的障碍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并制定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经此次全面排查,发现防汛隐患问题22个,主要是防洪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阻水建筑物、种植高杆农作物、占用抢险救援通道等防洪风险(局部河道滩地仍存在植树现象,部分是汛前已清理树木新发芽),此外还有个别河道有淤泥,有2处涵洞有堵塞现象,目前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为加大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实现闭环整改,2022年9月至10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树宽,市水利局副局长兼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洪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科峰多次带队到卫河、共渠等河段督导调研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过了解“21·7”洪水流经区域、走向,实地查看河道、蓄滞洪区建设现状等情况,强调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沟通对接汇报,吃准弄透问题,从严从实从快解决,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明确风险隐患制作防汛布防图。从“防”字入手,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极端天气和极有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强化风险意识,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市防汛重点和薄弱环节,编制了防汛“1+5+8”防汛布防图系,明确主要行业、各县区的防汛风险点,并标明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配置好抢险队伍和装备物资,真正做到“一图明重点、一图明职责、一图明配置、一图明基层”,通过形象的“一张图”,实现“挂图作战”,为全市防汛工作精准指挥调度提供保障。防汛布防图受到市防指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四是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改。2023年2月9日,市防办转发省防办《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2月14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防洪工程设施、在建项目、应急救援力量、保障措施等进行汛前检查。对查出的安全度汛隐患实施“问题、任务、责任”清单管理,采取“一行业一单”“一市一单”“一县一单”等形式登记造册、挂单督办,限期闭环整改;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治理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未按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2020年申报使用救援专项资金10万元,拟组织4次全市范围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实际未组织相应规模演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2年12月中旬对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救灾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上报财政部门。二是2023年2月2日印发《关于做好鹤壁市2023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三是全年项目经费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置执行。

(2)财务管理不规范。2019年10月支付国立光电工程款3.9万余元、2021年12月支付档案整理费2万元未附相关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1月18日,由财务分管领导对票据经手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这两笔费用的相关合同票据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对鹤壁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2023年3月印发《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内控机制完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进一步细化完善。

(3)向二级机构转嫁费用。2020年至2021年局机关在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报销下乡补助、差旅费等共计1.3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由于我局下属二级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所有科室均存在二级机构人员,局属单位财务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业务上无法做到精细明确分开,故出现该问题,已经要求财务人员加大对票据的审核力度,对可以拆分科室人员的报销事由尽量进行拆分。二是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对人员、支出进行细化,加强管理。三是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加强审核把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2020年8月将ETC卡充值款1000元转入张某个人账户,2020年9月将差旅费2600余元转入郝某个人账户,均未转入公务卡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由于当时ETC充值小程序车E兴绑定的为个人信用卡,未绑定公务卡,充值时使用信用卡刷卡进行消费,故还款还入信用卡中,2020年9月将差旅费2600余元转入郝某个人账户未转入公务卡账户是因为该同志购买车票和住宿费用为现金支付,剩余为补助金额,因财政规定现不能使用现金报销,故全部打入个人工资卡中。已经提醒两位工作人员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规定,并要求财务人员今后要加强报销审核,严格把关。二是在局全体会议上对公务卡管理办法进行了要求,要求未办理公务卡的在编人员应办尽办。目前全局所有正式在编人员均已经办理公务卡。三是按照我市公务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公务卡报销制度,凡是不使用公务卡的,一律不予报销。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应计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如2021年购置水上机器人7.6万余元、会议室平板及支架7.1万余元,2022年购置保密柜、手机屏蔽柜、资料柜等均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1月31日完成对水上机器人、会议室平板及支架、保密柜、手机屏蔽柜、资料柜等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项目的补记工作,全部计入固定资产。局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再强调,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今后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二是积极参加鹤壁市财政局资产科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三是2023年3月印发《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重点要求。

(6)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如机关超标准购索尼相机及配件共计5.8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17年市财政局印发的鹤财〔2017〕4号文件中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可配备价格不超过12000元的数码相机一台,由于当时文件上未注明相机总金额包含镜头,相关人员对该条款理解上出现偏差。2022年3月1日财政部门重新修改完善了鹤壁市市级资产管理办法,对数码相机作了专门说明,对内容、价位进行了明确。针对该问题已对采购人员进行了提醒,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新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严格落实鹤壁市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基建类政府采购及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二是2023年3月印发《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内控机制完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偏差,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

1.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局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建工作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党建与业务未形成同频共振。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工作;2023年2月11日成立机关党委,履行好党建与业务工作双重职责,使党建职责与业务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二是2023年3月2日启动“党建实践周”活动,7个支部分别开展特色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2023年3月3日成立应急应战“党员突击队”,3月7日—3月16日每天晚上开展应急拉动,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应急处突能力;驻村期间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成立“王窑头村灾后重建党员先锋突击队”,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2023年3月,我局被中共鹤壁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双百”帮扶队先进集体。三是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体现到各方面。

(2)党员教育培训不到位。2019年10月以来局党委未制定党员培训计划,没有组织开展党员教育专题培训;无党建活动室,门户网站党建专栏更新不及时,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载体不够丰富、主题不够鲜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2月15日印发《鹤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每月通报“学习强国”学分前十名和后五名,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干部职工用好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建立党建文化长廊、党建活动室,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氛围。三是及时更新局网站党的建设专栏,对新思想进行及时宣传,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四是2023年2月15日制定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十项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确保组织生活不流于形式走过场。

(3)党员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党员未按时参加党组织集体学习和活动,特别是在老干部支部管理上未能有效凝聚党员力量,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3月1日建立《党员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各支部每年至少检查2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提请局党委进行通报、问责。二是2022年12月28日,党总支书记常现顺对不按时参加党组织集体学习和活动的党员刘鹤玲、李振广、秦汉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并提出再次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处理等要求。三是2023年3月1日完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在职党员干部与离退休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工作方案》,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党日活动,为行动不便、不会操作手机的退休干部逐一开展“上门认证”服务,节假日期间到离退休老党员所住医院、家中进行慰问等,增加老干部党建活力。

(4)支部换届不及时。机构改革后,机关党总支和三个党支部至今未按照要求进行换届选举。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局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酝酿、安排部署,指明整改方向、提出整改要求,明确由局党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常现顺牵头,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落实。二是2月9日上午,局党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局党总支书记常现顺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筹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举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传达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举请示的批复》精神,研究机关党总支工作报告、选举办法、选举大会主要议程以及监票人、计票人等事宜。三是2月11日上午,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树宽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大会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7名机关党委委员和3名机关纪委委员。选举大会后,新当选的“两委”委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李树宽当选机关党委书记,常现顺当选机关纪委书记。四是选举后及时向市直工委进行报告,同时指导成立8个党支部,均由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任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其中在职党员7个支部,第1—6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2名,第7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老干部支部1个、设书记1名,确保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 议事决策制度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肃。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如2022年1月局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两次未落实末位表态制,2022年2月党委会研究干部任职问题时,讨论不充分,缺少部分党委班子成员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组织党委班子领导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全面掌握“三重一大”制度有关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末位表态等各项规定,确保做到程序合规、科学决策。三是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组和群众监督,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监督电话。

(2)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双重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特别是普通党员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避实就虚。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会前组织党委理论学习组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二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党委书记李树宽首先代表局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查摆具体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从抓党建引领、抓决策谋划、抓大事要事、抓作风建设、全力完成“14751”工作目标等方面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党委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发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肃组织生活会内容,2023年2月11日至13日,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会上相互间坦诚相待,批评直截了当,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抓关键、点要害,能够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使大家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书记2019年以来分别讲党课4次,未达到每季度至少一次党课的标准,第三党支部书记2019年以来未讲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2023年2月15日制定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十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2022年12月28日党总支书记常现顺对周永实、李昕功、毕俊华3名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要带头讲1次高质量党课,做好支部“领头羊”。2023年3月,为新成立的各支部书记发放《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直工委要求规范开展党支部工作。三是发挥机关党委作用。机关党委将每半年监督检查1次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敷衍了事的,提请局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空岗空编较为突出。局机关共设置正科12名,目前空缺6名,中层正职断层严重,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且短时间内无人接任;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总编制71人,缺编25人,缺编率35.2%,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干部配备情况和工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启动科级干部调整程序,局机关新提拔4名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后局机关共配备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梯队。二是2023年2月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市防震减灾中心已通过2023年省考招录2名年轻后备力量,缓解干部队伍老化问题。三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防汛专业人员配备的通知》,督促各县区防办按标准配备防汛专业人员,目前我市防办配备6人,各县区及功能区防办共计30人,均配备3—5名工作人员,均达到省防办规定标准。

(2)缺乏专业性人才。全局共72人,目前有水利相关专业的仅1人、安全生产专业的仅2人、化工相关专业的仅5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通过2023年省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水利类、林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矿业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地球物理学类、计算机类等不同专业人才共12人,充实业务科室力量,增强业务工作专业性、科学性。二是制订《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针对党员干部、新进人员、业务科室骨干等组织开展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实战能力。三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防汛专业人员配备的通知》,及时督促各县区防办按标准配备防汛专业人员,确保防汛专业人员配备持续稳定。

(3)未按最新编制文件消化超配干部。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未按照2021年最新编制文件配备干部,目前仍超配2名副科级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与市委编办联合印发《鹤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按要求顺利完成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依托鹤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组建鹤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设常务副支队长1名,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科级干部由原来的2正4副变更为3正3副。二是2023年1月局属事业单位启动科级干部调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提拔正科级副支队长1名,向中部地区(鹤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调入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调整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际配备2正3副,无超配干部。三是对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1名正科级副支队长、3名副科级大队长进行重新任命,相关程序已提交市委组织部备案。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未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未执行档案管理“两把锁”规定;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尚未开展,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不及时,缺项较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人事档案柜的密码和钥匙分开管理,保证档案柜的保密性。二是制定《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转递、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等工作进行明确规范。三是对干部档案散材料进行及时归类整理,严格档案日常管理,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4. 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

(1)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上轮巡察反馈的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检查覆盖面小、检查力度弱、行政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仍然存在。如2021年制定年度安全执法检查计划仅列入检查对象22家企业,占全市524家危化、工贸企业总量的4.19%,行政执法检查出的问题多为未佩戴头盔、安全标识牌褪色等浅表化问题;财务制度审核把关不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归类不准确、部分档案未归档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制定2022年度执法计划,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企业53家。对6家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1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立案处罚。二是2022年3月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交互检查。2022年11月开展鹤壁市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检查工贸企业223家。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三是2022年8月至10月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77家,发现隐患601条,整改601条,整改率100%,立案8家。四是已于2023年1月底前制定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列入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企业家56家。3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异地执法工作。五是完善鹤壁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六是已制定《鹤壁市应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七是针对边改边犯现象,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查,定期对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进行督查提醒,下一步,我们仍将坚持严的标准、严的基调,以建立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为抓手,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审计整改打折扣。2020年、2021年审计发现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市应急管理局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原始单据不齐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经过与财政部门有效沟通,对我局的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用途进行了重新调整,由专项资金调整为一般项目经费。已经从根源上杜绝了挪用专项资金情况的发生。二是2023年3月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固定资产和会议费的相关培训。三是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票据审核,对原始单据不全的要求报销人员补充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继续坚持严的标准、严的基调,持续放大巡察工作效应、深化巡察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决抓好常态化贯彻落实,确保有效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严格把关、严格监管,确保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二)强化担当,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应急管理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对所有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成果转化,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机制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14751”工作思路落地落实,加快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框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我市加快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筑牢安全防线、贡献应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2—3366089;邮政信箱:鹤壁市紫荆巷3号;电子邮箱:hbsyjj@126.com。

 

中共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3年8月4日


上传|杜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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