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6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6月25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分解整改任务,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局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工作协调会,研究制定《中共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原则、细化整改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和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推进。召开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查摆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大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销号落实、跟踪督办机制,抽调专人组建专班,通过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强化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和跟踪问效。坚持分类整改,对个性的、单一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共性的、普遍的问题强化专项治理、强力攻坚,针对集中整改阶段完成难度较大或无法完成的整改事项,每周召开推进会调度听取整改进展,创新整改思路、积极主动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
1.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实施《鹤壁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出台《鹤壁市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对近三年的工作进行中期谋划。二是完善印发《鹤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鹤壁市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7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省定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协作,履行好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职责。在建设用地监管方面,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在农用地保护方面,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强化与各个负有行业监管责任方面的部门沟通。四是按照《河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调整更新相关工作,梳理鹤壁市“三线一单”发布实施后新出台的相关国家、省、市级层面的法律、条例、意见等,对接其他市直部门收集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十四五”专项规划及开发区发展规划等,筹备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动态更新需求申请,报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新老对比,完成鹤壁市更新调整材料上报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到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的系统观念落实不全面问题。一是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分解为契机,通过细化工作内容,邀请专家把脉问诊、省厅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专业特长,将上级的宏观要求与鹤壁实际相结合,推动举措科学化、具体化。二是印发实施《鹤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和工作部署。
2. 理论学习不深入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明确专人落实,杜绝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不及时、集体学习“学而不研”等情况的发生。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及时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坚持“一把手”领学,班子成员围绕“第一议题”交流发言,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5次,班子成员交流发言46人次。三是局各党支部参照执行《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学习落实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内容,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查。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而不研情况比较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和中心组成员研讨交流计划开展学习,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做好交流发言准备,确保学习形式不走过场、学习内容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共进行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11次,中心组成员研讨交流22人次。二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3. 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
(1)针对统筹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以市环委会名义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针对重点工作督导落实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将研究听取全局工作进展纳入党组议事日程。2023年9月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制定印发《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党组决策事项督查、评估和反馈各环节要求,确保党组决策事项严格落实。
(3)针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通过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审核等方式,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技术复核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和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全市所有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邀请权威专家每年组织两次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培训,提升核发人员业务能力和企业规范填报主体意识。四是建立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核发部门及时将核发信息移交执法部门,执法部门根据核发信息及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将执法中发现的排污许可证执行不到位等共性问题移交核发部门,便于核发部门针对性地加强审核管理。五是将企业检测资质是否齐全、企业信誉度是否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是否过硬等作为执法检测招标的重要标准,在与中标企业规范签订执法检测合同后,要求其签订《规范检测承诺书》,确保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六是执法人员全程参与中标检测公司开展的执法检测,会同局相关科室、聘请行业专家成立现场调研专家组,对中标检测公司出具的相关监测报告逐一核查。七是在进行现场检测或现场调研专家组核查监测报告时,如发现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采样行为,情节较轻的将扣除中标检测公司相应检测费用,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执法检测招标会。
4. 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情况。
(1)针对环境质量全省排名靠后的局面未得到改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鹤壁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鹤壁市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二是组织专家组充分利用网格化网络,及时发布污染趋势和高值提醒,加强空气质量高值热点应对管理;每日组织开展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针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问题开展走航溯源。三是印发《鹤壁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注重调查、核实。召开土壤污染防治暨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会,传达生态环境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部署会精神,做好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做好日常调度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协调推动市环境污染防治五个监督组充分发挥督政问效作用,加强对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对县区和乡镇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奖惩。截至11月30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在全省排名第3,PM10年均浓度同比改善率在全省排名第2,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率在全省排名第4。
(2)针对服务企业不到位问题。一是定期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以现场交流、座谈的形式持续组织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流,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解决问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截至9月25日,全市共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近40次,参与企业600余家,帮扶解决问题80多个。二是开展“三个一批”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活动,服务重大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组织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编制单位、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做好重点项目环评报告修改完善,持续做好市“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服务。三是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邀请市跟踪研究工作组对我市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最新指导意见,并将帮扶企业相关问题交办县区,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四是组织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和专家组到各县区召开绩效分级宣贯会,对申报绩效分级的企业现场帮扶指导、全流程核查梳理,了解企业现状,指出存在问题,帮扶企业提标升级。
(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解决不力问题。一是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宝山园区、姬家山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治理区域,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跟踪督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紧盯废气无组织排放,突出恶臭气味整治,严查重处超标排污行为,坚决杜绝偷排偷放等恶意环境违法问题。二是加强对涉气企业的审批把关,从源头上减少无组织排放;强化对VOCs企业综合治理提升的技术指导,督促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按要求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及时排查、邀请专家组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专业会诊,对发现的无组织排放、异味比较严重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制定详细废气整改措施,相关分局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组织召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异味问题座谈会,现场帮扶指导企业推动提标改造。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利用便携式恶臭气体检测仪对两个园区进行走航监测,针对重点高值区域,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夜间连续监测,发现违规排放企业严肃查处。四是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进展,研究解决措施,推动问题解决。经过不懈努力,截至9月25日,通过“12369”环保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山城区臭味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42.4%。
5. 深化改革不到位整改情况。
(1)针对垂直管理改革不彻底问题。一是各县区分局已完成单位印章更换工作。二是各单位符合条件且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已完成执法证考试。三是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已按照计划和要求正常开展各项监督性监测工作。
(2)针对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进展慢问题。一是根据新组建的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三定”方案,制定了岗位设置方案。二是根据岗位设置,完成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人员的转入、聘任、工资转移手续等。三是明确了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班子成员,配置科室负责人并划分了职责任务,有力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针对“放管服”改革不深入问题。一是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对9个存在问题的环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对环评文件质量的内部管理,加大对环评文件存在问题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二是建立培训帮扶机制,定期举办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审核培训。针对县区分局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采取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确保基层审批人员熟练掌握审批审核要求;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及问题反馈,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三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将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纳入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职能,对县区分局审批项目统一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加强日常管理,每季度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对相关单位及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加强日常管理,在项目审查中,重点检查项目编制单位、编制工程师资质及环评文件内部质量审核控制过程材料。
6. 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捋顺工作机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开展虞城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例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一把手”严格审核把关。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制定出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讲座等活动管理制度》《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二是邀请意识形态领域专家到我局做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针对对局属单位、县区分局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不够问题。一是对局属单位、县区分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查。二是浚县分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定专人拟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重要形式,安排班子成员围绕“第一议题”交流研讨;制定“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审批备案管理和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三是淇县分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进行安排,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学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4)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工作质量不高问题。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召开会议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5)针对本单位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统战工作,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统战工作责任。二是局机关已按时完成工会选举;积极谋划建立完善群团组织、妇女组织,配齐配强群团工作人员。
(二)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不浓
1.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完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一把手”坚持逢会必讲廉、逢节必谈廉,在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重要场合、时间节点强调廉政纪律,通报身边典型案例,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主动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深入了解班子成员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二是党组成员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加强对项目建设、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2)针对监督机制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员、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强化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控。二是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账目等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严密。三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用人科室(单位)定期对编外人员参与行政许可等进行廉政风险自查研判,局纪检监察机构不定期回访、抽查,最大限度减少编外人员廉政风险隐患。四是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运用闫辉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等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3)针对纪律规矩意识比较薄弱问题。一是制定出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大额支出类议题,局财务部门加强前置审批并列席党组会议,坚决杜绝不合理支出的发生。二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办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内容,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4)针对党组对突出问题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做出清退和通报处理。二是修订完善《鹤壁市生态环境局车辆使用及聘用驾驶员考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公车管理,加强对车辆派遣审批、加油卡日常使用的监管,做到“一车一卡、一卡一台账、一月一汇总”;同时,不定期对加油卡相关支出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坚决杜绝私车公养。三是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值班补助等相关凭证的审查,压实财务人员审核把关责任。
(5)针对纪检组日常监督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践行“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四敢”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局党组书记定期、不定期就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等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完善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三是会同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面对面监督形式,及时向局党组班子成员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安全生产发现的等问题,推动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将案例通报作为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固定议题,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四是利用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点,采用组地联动方式,强化节假日监督检查,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五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核查线索、查办案件作为重点,清除存量、遏制增量。监督做实以案促改,督促指导市局党组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会,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督促监督单位深入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六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局党组书记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就巡察整改落实、机关党建等会商研判,深入分析生态环境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副组长对财务、人事、执法等关键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加强提醒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七是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县区分局开展监督调研,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心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研究、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整改情况。
(1)针对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现象问题。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加强与市财政局主管科室的沟通对接,合理合规安排使用资金,杜绝预付账款等问题发生。
(2)针对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问题。制定出台《鹤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社会车辆租赁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经济高效保障公务活动,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一是对相关问题开展核查,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完成后,人员工资、人事关系等已理顺,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发放精神文明奖。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发放奖金、福利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财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3. 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人员中借调人员、劳务派遣及合同工占比过高问题。一是2023年已完成第一批公务员招录招聘工作,待执法改革工作冻结解除后,按照公开招录招聘程序,尽快组织人员招录招聘工作,补齐队伍空编人员。二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编外人员和借用人员的管理。
(2)针对违规使用自制收据问题。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事务中心的沟通对接,已于2021年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事务中心开立账户,并对外正常出具财政票据,今后将杜绝使用自制收款收据行为。二是组织局财务人员加强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规定的学习,提升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和财会工作能力。
(3)针对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一是已将相关支出党组会议纪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和票据审核,相关局属单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办理询价采购,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对财务会计、招标采购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依规履职意识和本领。
(4)针对局机关及部分分局长期未缴纳工会会费问题。按照工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工会选举,办理“工会法人证书”,开设工会银行独立账户。截至2023年8月底,已完成本单位工会会员2023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并转存银行独立账户。
(三)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1. 党的组织体系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精心谋划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认真研究垂改政策,组织人员考察学习省内其他地市垂改后县区分局党组织设置管理经验做法。另一方面,积极向省厅、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汇报沟通,把准政策导向依据,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二是有序推进党组织全覆盖。目前,局属各单位均成立基层党组织,由市局统一管理,补齐党的组织未全覆盖短板。三是理顺党员管理隶属关系。加强同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的汇报沟通,各县区分局党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至我局。
2. 市局机关中层干部断层严重,基层班子不健全整改情况。
(1)针对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中层干部缺乏问题。一是通过公开遴选、交流轮岗等方式,壮大干部队伍规模,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二是加强对新招录人员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为择优选拔干部奠定基础。
(2)针对垂改后部分县区分局班子成员数均未达到规定职数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局属单位班子建设,在现有编制职数和实有干部的现状下迅速行动,积极调配选拔干部,完善班子队伍。二是按照公开招录招聘程序,尽快组织人员招录招聘工作,补充队伍空编人员。
3. 队伍管理制度不完善整改情况。
(1)针对未建立统一有效编外人员管理制度问题。一是规范对编外人员日常管理,强化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奖勤罚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不断加强对劳务合同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做到依法依规管理。
(2)针对借调人员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审批,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管理。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 整改措施不够全面深入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鹤壁市生态环境局车辆使用及聘用驾驶员考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公车管理,加强对车辆派遣审批、加油卡使用的日常监督,做到“一车一卡、一卡一台账、一月一汇总”。二是不定期对加油卡相关支出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杜绝私车公养现象。
2. 未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情况。加强管理和财务审核,制定《公务车加油卡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
(一)紧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对于未在集中整改阶段完成的整改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进度滞后的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同时,加强对已完成整改事项的“回头看”,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症结不复发,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地生根,整改任务真实销号完成。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建立巡视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要求,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更加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党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干部人事调配、改进工作作风上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保障和提升整改质效。
(三)注重统筹推动工作。注重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机关党建、以案促改、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作为推动党建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强市美丽鹤壁的有力抓手,做到抓党建和业务工作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同落实、共促进,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92—3328710;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95号;电子邮箱hbsthjjgdw@163.com。
附件: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浚县分局)
1. 执行第一议题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拟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经审核同意开展学习。二是坚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重要形式,安排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交流。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工作自信,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成效。
2.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力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 议事规则不明确不科学,决策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程序,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4. 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规定》等法规制度不力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廉政提醒,对重要窗口部门进行廉政教育。
5. 网络舆情监测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风险排查,深化分析研判,高效处置风险隐患。
6.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制不完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制定年度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撰写中心组学习记录。二是按照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两微三号”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浚县分局“三审三校”制度。三是严格按照鹤壁市生态环境系统关于加强和规范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审批备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四是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分析研判工作。
7. 分局党组及党组成员未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浚县委员会〔2023〕125号,原中共浚县环保局党组被撤销。2023年9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批准成立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党总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局重要议事日程。
8.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放任自流,不研究、不部署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建工作重要性,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注重改进党建工作思路,更好的推动环保事业发展。二是明确支部委员分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建工作意见,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党建+环境污染防治”,努力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用。
9. 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整改情况。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决定重新任命浚县分局局长和2名副局长,新任命1名市生态环境局浚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浚县分局班子内部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二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局组织无人机、监测设备等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现场执法能力。三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最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法律法规条例,并运用到执法工作中。
10. 工会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三八”妇女节、全民健身等相关活动,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二是凡工会工作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工会工作规范开展。
11. 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分局班子成员带头使用新能源车辆,安排专人对现有新能源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保障车辆正常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定车牌,加油卡并随车携带,确保车辆正常用油;严格审批临时无卡加油,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油报销。二是严格控制接待审批,对无公函的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接待;要求承办部门严格执行接待范围和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私客公待、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等;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审核票据,杜绝无公函报销招待费现象。四是将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及时计入固定资产。五是浚县分局积极与市、县财政部门对接资产上划工作,经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正在积极沟通划转资产、注销和合并账户等事宜。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淇县分局)
1. 执行第一议题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会议、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学习的及时性、实效性。二是在“第一议题”领学后,每次安排1名班子成员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交流发言材料交分局办公室存档。
2. 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不规范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全面、准确;会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3. 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会议程序,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会前进行充分沟通,结合工作实际科学提出决策建议。二是规范议事会议程序,对议题申报等内容进行明确,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和“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分别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确保议事程序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规范、准确、详细记录资金支付事项,明确资金来源和依据标准;分局纪检室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支付事项定期开展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推进合法合规,杜绝廉政风险。四是积极推进机构配置工作。新任命2名同志为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淇县分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
4. 对业务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未建立有效推进落实、监督机制整改情况。健全完善议事制度,安排专人每月对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查,调度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5. 党组会议未见对管党治党工作的谋划、研究、部署整改情况。一是两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召开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分局“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相关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 党建工作虚化、“三会一课”工作标准要求不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为党务干部发放《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推进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按照“主题党日”活动派遣单,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主题党日主题、制定会议方案,并规范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将主题党日与防汛救灾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广大党员挑重担、当先锋,全力以赴完成县防汛指挥部安排的装填沙袋、堤防值守、清洁道路等工作。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换届制度。四是认真细致筹备召开党员大会,会前围绕议题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意见或预案,并做好其他会议材料准备;严格执行会议议程,认真做好会议签到、议题讨论、意见收集等工作;会后迅速制定措施落实会议精神,巩固学习成果,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党员大会情况,完善档案记录等。
7. 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总结,2023年上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先后2次传达学习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动暨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分析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舆情进行研判分析,制定化解措施。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进行安排,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述学述廉报告、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8. 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深入开展政治学习、谈心谈话、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紧扣主题,严肃认真。二是按照市县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严格规范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我剖析、相互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时落实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结果公示的“四评一公示”程序,并将原始记录表、民主测评表、意见建议等材料存档保存,及时将评议结果汇总报送上级党组织。三是修订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时间、内容、要求等;下发谈心谈话提醒单,对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的支部进行提醒。四是组织党员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8月7日,组织分局机关支部党员集中学习观看党史教育微党课;汛期将防汛抢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发布《在防汛抢险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号召全体党员亮身份、做表率、当先锋,积极投身到防汛抢险中。
9. 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主动、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3份,免予处罚决定书1份,全部案件无论是否免予处罚、无论处罚金额大小,均提交集体会议讨论。二是将未按期缴纳罚款的企业或个人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杜绝无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10. 履职尽责工作标准有待进一步提升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18次县委常委会、政务常务会和工作协调会等会议,分析研判环境保护形势,详细查找存在问题,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切实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1次到一线督导调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县环境攻坚办、综合督查组对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督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二是开展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25家次,立案处罚4家,发现问题27个,已整改完成;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累计检测11424辆,查处不合格车辆45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常态化执法检查,累计排查430辆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立案处罚5家;开展油气治理监督性检查工作,共检测加油站22家、储油库1家,立案处罚4家;组织全县45家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口径清单、新化学物质清单填报工作;制定了《淇县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部门分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县综合督导组加大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力度,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位。共开展督导22次,累计交办问题86个,已整改完成。截至9月25日,淇县PM10年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6微克,全市排名第5;PM2.5年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3微克,全市排名第3;优良天数为133天。三是印发《淇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春季风暴·七大专项行动”方案》,起草编制2023年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在《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是组织召开绩效帮扶培训会议3次,邀请省、市专家组人员到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量身制定环境绩效提升路径,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截至9月25日,淇县A级、B级、绩效引领、民生豁免企业占比在全市8个县区中排名第三;正在申报A、B级企业11家,已上报市局审核。五是对于举报案件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件电话回访,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避免重复举报,减少举报量。2023年1月至7月,12369环保热线共接收有效投诉举报76起,其中不受理13起,同比下降32.7%。六是围绕理论学习、执法装备使用、企业达标排放等环境执法重点领域,开展生态环境专业知识及执法业务学习培训13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11. 财务管理混乱整改情况。一是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分别登记入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账户。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完善大额资金支付凭证要求。三是加大财务审核力度,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及公务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除工资及补助类支出外,所有费用均采用对公转账或使用公务卡。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学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手续,强化纪检和财务监督,对办公品、印刷品、展板等采取询价、协议供货方式定点采购。五是经分局议事会议研究,对2笔应收款项分别作坏账和账务处理。六是将原淇县环保局账户合并结转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账户。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淇滨分局)
1. 执行第一议题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认识。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党支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周例会和党支部集中学习时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定期对党员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2. 党支部工作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其他分局和借调人员组织关系转出。二是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安排学习内容,多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多请老党员讲党史、讲党课,将所学内容融入指导和推进工作中。三是引导党员干部树牢规矩意识,安排专人统一整理、规范记录学习内容。
3. 贯彻落实关于本系统的重要部署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体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职责,及时贯彻落实本系统的重要部署。二是加快工作推进,及时安排部署,坚决守住工作质量这条底线,高标准把控工作进度,坚决做到“工作绝不拖延”,紧扣时间节点、压茬推进,确保无论是阶段性目标还是整体进展都符合进度要求。三是针对公文印发、运转等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办公水平。制定《关于印发淇滨区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执行。
4. 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人员对检查记录进行查看,通过发现问题吸取教训,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省工作要求,科学制定“一厂一策”方案和差异化管控清单,坚持分级差异管控,避免出现“一刀切”;按要求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要求,开展专业、系统、实用的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规范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环保手续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生产状态,提高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的能力。
5. 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主动、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培训,组织执法业务培训,邀请环保领域专家和基层一线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集中授课,围绕执法实践重点工作及短板弱项,逐要点剖析,逐案例解读,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加大日常执法检查以及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夏季臭氧、大气监督帮扶等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重点剖析、及时改正;严格按程序办理案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办理案件卷宗做到“一卷一档”,并及时整理归档。
6. 情暖百姓实践活动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文件要求、主要内容和时间环节,及时准确传达到相关人员。二是在行动上深度落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教育引导全体人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为群众解难事、谋实事、办好事。三是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整理相关工作台账,总结经验、反思不足、补齐短板,推动工作落实。
7. 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提高工作人员对文字材料审核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制度;对于文字资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终稿准确无误。
8. 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监督职责;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加强资金支出管理,严把支出关口;修订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采购。二是规范值班排班,减少节假日和周末值班人员。三是加强对财务制度及资产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理捐赠手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研究费用支出,通过层层审核、集体研究、询价等,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四是认真学习《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按要求做好采购、购买服务相关工作。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山城分局)
1. 学习制度落实不严不实,学习成效差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截至9月25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次,研讨发言2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7次,逐步形成了常态高效的学习机制。二是严格实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9月25日,共召开2次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开展7次“主题党日”活动。
2. “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规范,财务监管不力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支部议事决策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研究资金支出时,召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上由主办科室汇报相关情况,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和观点,阐明依据和理由,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一把手”发表意见,经过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分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记录,确保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
3. 主题教育开展不深不实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主题教育不严不实专项整治行动,对党员进一步教育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认真纠正主题教育相关汇报、方案、报告内容错误问题,学习借鉴优秀材料报告等,提高公文写作水平,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党课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杜绝出现内容不符等问题。
4.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综合指标排名连续三年靠后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要求,制定《山城区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山城区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紧盯目标任务,深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聘请专家团队,对空气站点数据实时监控,及时消除高值热点,综合分析调度,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消除问题。今年上半年,山城区空气质量全市综合排名第三,辖区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显著改善;全面监测汤河水质,采取站点数据和人工巡河相结合,实时监测站点数据情况,分时段徒步巡河,严密监控汤河上游水质,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预测水质变化趋势。同时加大对辖区涉水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今年上半年,山城区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今年以来,山城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二是利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好、落实好上级领导讲话、批示等重大决策部署。截至9月25日,已传达区级以上领导批示4次。
5. 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主动、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岗位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能力。截至目前,共参加培训5次。二是建立案件办理台账,对已办结案件及时装订成案卷归档,要求执法人员今后严格按要求规范整理案卷。三是新办理案件严格按要求集体讨论,规范发言顺序,“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截至目前,新办理案件18件,均已按照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发言。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安排专家组对附近及周边区域加强巡查,加强与宝山分局、鹤山分局协同配合,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6. 财务管理混乱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清理、处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加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及时结算。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和结算方式,严格报销审核,所有费用支出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对公转账方式报销;组织开展财务规章制度宣传培训,明晰报销事项,确保财务报销规范有序。四是加强资金申请管理,规范经费名称及用途,提高资金申请、使用效率。五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好凭证审核关,规范报销结算方式,熟练公务卡报销操作流程、管理及报销制度。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鹤山分局)
1. 队伍建设不规范、学习二十大精神不具体、不深入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4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书记,优化《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党支部工作规则》。二是分局完成提拔干部1名,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三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详细学习方案和计划,通过每月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开展理论测试等,检验党员学习效果。四是利用报刊、网络等新媒体渠道,组织党员阅读各类时事报道,切实以理论学习实际成效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2. 研究三重一大事宜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教育。二是完善《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事项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详细记录参会人员表态内容,按要求规范化记录会议内容。
3. 意识形态工作缺少专题研究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局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测试,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三是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
4. 履职尽责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宣讲,截至9月25日,共召开7次环保培训会讲解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累计邀请127家次企业,参会127人次。二是召开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会议,对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培训,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绩效分级工作,提升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水平,争取更多企业达到B级。三是开展遏制扬尘春季行动、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执法检查。四是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数据分析;聚焦提标升级改造,促进绿色清洁生产,加强气味收集,提升整治成效;严控河流断面达标,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持续改善水质;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5. 会议记录本记录不规范整改情况。严格会议召开程序,做好会议资料送达与留存,规范、详细记录会议内容,不得随意更换记录本,不得使用活页记录本,不得提前预留空白页。
6. 党建工作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召开党员大会,并按时联系乡镇开展调研,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7. 财务管理混乱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采购流程,按要求做好招标及验收工作。二是新修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销流程,规范财务凭证。三是新修订《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安排专人负责填写、保管车辆加油台账。四是垂改完成后已理顺人员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严格按照规定与流程发放精神文明奖和津贴补贴。五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将购入的固定资产补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 执行第一议题不严格整改情况。经市局机关党委批准,成立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支部。2023年9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局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规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2. 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支部党员协调好工作与学习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谈心谈话长效机制,定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的形式内容,增加上党课频次。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同考核、同部署。五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党员学习笔记不规范整改情况。严格区分会议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本的使用,确保党员学习笔记内容规范详细。
4. 党史教育形式单一整改情况。一是以学习强国平台为抓手,强化线上自主学习,明确学习强国平台积分要求,确保党员每日答题、持续学习。二是创新学习方式,边学习、边服务、边实践,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三是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会,及时总结学习教育经验成效,在交流研讨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学习主动性,严格约束党员行为。
5. 工作不够细致,对企业帮扶指导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企业的走访力度,开展政策“送上门”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绩效引领申请帮扶等,做到主动靠前、全程服务,切实提升帮扶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技能。
6. 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主动、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二是在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发言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案卷装订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归档要求,确保案卷资料的完整性。
7. 以案促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要求分局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案件认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深刻查摆剖析,查找漏洞不足,形成书面报告,安排专人留档保存。
8. 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询价并签订采购合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审核制度,每月按照要求发放临时人员工资,杜绝突击花钱现象。三是细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合规管理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支出更加规范。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例会学习、政治思想学习、领导讲话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多种方式强化理论武装。截至2023年9月25日,通过周例会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5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4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重要意义。三是集体观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政微课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服务。四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关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官网官微、集中阅读业务类书籍、参加业务线上培训和比武大练兵等方式培养业务骨干,提升业务能力。五是结合工作实际,将理论学习应用于工作实践,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办事流程,创造性开展工作。
2. 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马新春等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全体人员按照方案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围绕虞城县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召开虞城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以案促改查摆剖析工作推进会。三是开展廉政提醒。在周例会上传达学习《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典型案例》,对分局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提醒。四是开展不定期谈话。结合安全隐患防范有关要求,对分局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风险谈话,严防严控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漏洞和风险隐患。
3. 分局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整改情况。一是尽快培养搭建成熟的分局领导班子,新增1名持执法证人员,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熟悉掌握业务工作并考取执法证,不断壮大分局队伍。二是在市局指导下成立分局党支部,推动分局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三是通过老带新、传帮带,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截至9月25日,已办理案件5件。
4. 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规章制度修订工作会议,对照上级差旅报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差旅报销管理制度,要求分局人员严格执行,报销人必须属于本单位人员,不得报销非本单位人员差旅费用;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杜绝出现此类情况。二是按要求规范完善加油卡记录表,公务车辆加油实现“一车一卡”,加油前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签字,加油后由加油人员、办公室人员双重审核登记,确保加油卡使用及登记规范有序。三是加强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财务手续开展自查,确保财务支出准确无误;组织人员到市局学习了解采购业务知识,规范采购流程,较大金额支出严格按要求开展询价,坚决杜绝采购风险。
关于县区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着力提升办公室人员写作水平。二是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详细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实行周学习、月评比、年汇总学习模式。三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加强学习。线上利用学习强国、鹤干教·云讲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线下采取集中购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理论书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
2. 队伍建设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宝山分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任党支部书记。二是现有2名持执法证人员,满足日常执法条件;积极向市委编办申报2024年省公务员统一考录计划。
3. 未把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中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形成“开会必学、逢会必讲”的浓厚氛围。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中。
4. 工作作风不扎实,跟踪落实少整改情况。制定《2023年工作作风督导整改专项实施方案》,做好文件管理归集存档、后续整改工作跟进和成果巩固,同时定期开展核查。
5. 燃煤炉停运不到位整改情况。分局多次向企业下达督办通知书,并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处罚。
6. 会议记录不规范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情况,提升工作人员文字水平。
7. 没有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形成“开会必学、逢会必讲”的浓厚氛围。
8. 三年会议记录中只提到两次疫情防控整改情况。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各项会议精神,加强对重点时期、特殊时段的工作安排部署,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9. 履职尽责不力,连续三年污染防治考核靠后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9月25日,宝山经开区在全市8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5。二是加强与宝山污水处理厂沟通,强化源头管控,加大药剂投入,着力改善出水水质;与宝山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宝山污水处理厂、宝山供水厂等相关部门协商,从工农渠引水进行生态补水,改善泗河水质,实现断面达标。三是积极推进泗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已竣工并完成验收。
10. 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宝山分局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落实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加油记录台账等。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加油管理,管理员持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由驾驶员现场签字确认,并做好加油登记。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审批和报销制度,严格落实《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宝山分局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支付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三是制定《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宝山分局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由分局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落实公务用车使用、加油记录台账,做好派车登记记录和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