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城区惠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05    来源:山城区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20241025日至1210日对区惠民公司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115日进行了巡察反馈。梳理出13项整改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高位统筹部署

公司党组织书记杨露亲自挂帅,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方向。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协调各科室,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确保整改工作从一开始就站位高、方向明、措施实。

(二)强化过程管控,狠抓整改落实

建立严格的整改工作定期汇报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每周以书面形式详细汇报整改进度、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集中研讨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公司组织专业力量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切实解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计等形同虚设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公司法人结构;在党建工作方面,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财务管理领域,细化财务报销、资金使用监管等流程,强化财务风险防控;项目管理上,规范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审批等制度,保障项目高效廉洁实施。资产管理方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盘活。截至目前,累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5项,新制制度9项,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公司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二、区委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

问题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思想意识不强。(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和本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20218月以来,惠民公司共召开支部大会21次,会议虽能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学习,但从未学习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和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不够深入。对指导意见的学习浅尝辄止、思悟不透。公司多名人员均对指导意见不了解,对指导意见内容不清楚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公司学习计划,完善了《惠民公司学习制度》。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先进案例进行了梳理并纳入学习计划,合理规划学习时间,明确重点学习内容。

二是分别于217日、2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国企改革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学深悟透党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和本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改革的核心要义。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内涵。

三是3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对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学习心得,将《指导意见》学深悟透,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实践性,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将学到的改革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深化改革的认识,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问题尚未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1)董事会议事不规范。20218月以来,公司召开董事会议21次,参会董事均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规定。(2)未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目前公司3名董事(公司全部董事)均为公司内部员工,无外部董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规定。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学习鹤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山城区财政局印发《山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属监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强化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

二是组织全体董事开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董事会议事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及董事签名的法律意义。并要求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

外部董事事宜已于320向区国资委报告,并按区国资委要求于325日到工商局进行完善变更事宜。

(二)坚守主责主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问题一: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不规范。(1)未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20218月以来,惠民公司未对照公司功能定位和主业,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不符合《鹤壁市山城区惠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出资人审核;()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出资人审核和备案规定。(2)未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及材料。20218月以来,公司未向区国资委报送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增情况及相关材料。不符合《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营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和相关材料随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公司财务状态、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规定。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惠民公司202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补充编制2021-2024年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构建起完整、连续的财务数据链条,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详实的历史财务依据,将在今后每年年初编制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是为强化财务及资产管理团队专业素养,契合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要求,于326日开展专项学习培训,公司组织财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规和报告业务的培训,深入学习研究《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通过此次学习促使相关人员精准把握国有资本财务管理要点,熟练运用政策法规优化日常工作流程,提升财务管控与资产管理效能,进而全方位推动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迈向新高度,保障公司财务运作合法合规、稳健有序发展。

三是制订《惠民公司发展规划》、《惠民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并于328日报至区国资委审核、备案;《惠民公司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报告制度》,并于每月月初向国资委报送公司上月份相关财务资料、生产经营状况和债务风险监测报告,以保障信息透明、强化国资监管效能,促进公司规范运营与健康发展。

(三)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问题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1)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公司未组织学习过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多名公司工作人员对两个一以贯之的内容不清楚。(2)落实党建进章程要求不具体、不深刻。《公司章程》只写到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未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也未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不符合《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3)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试行)》不深不透。个别党员对条例不了解,对条例内容不清楚。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党员干部及全体职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每位党员干部充分理解和把握会议的核心要求和重要意义,并对党员干部《条例》学习成果进行测试,确保每位党员干部对条例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学习列入第一议题学习范畴,并作为党支部学习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以区国改革为契机,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将党的建设要求明确写入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已于4对公司章程修订完成)。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党建工作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

(五)腐败问题易发点

问题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措施有缺失。(1)防范决策风险意识薄弱,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未向出资人报告。20218月以来,公司与其他区属国有平台公司间划转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公司均未向区国资委报告有关决策情况。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十二)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规定。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公司班子及中层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及山财〔202144号文,并根据《意见》及山财〔202144号文,对惠民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就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国资委提交报告。

问题二: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1)未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未将规定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也未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规定。(2)未建立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20218月以来,未在公司开展过本行业本系统其他典型案例通报。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第十五条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的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警示教育要求。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组织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提高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并纳入公司章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根据公司学习计划定期对职工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典型案例学习警示教育。

(六)巡察、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一2021年十届区委第十六轮巡察回头看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党员管理涣散问题,本次巡察发现,惠民公司党支部5名党员,2人已不在公司工作,但党关系未及时转出,党员管理仍不严格

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与2名党员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其当前的工作和居住地情况;

二是与区直工委进行对接,协调其将闫武林党关系转出至居住地党组织,已于35日转入闫武林居住地党支部。与吴鸿宝同志本人取得联系,吴鸿宝同志临近退休,鉴于其即将退休的情况,将其党组织关系在退休后直接转至居住地党组织。后续,我公司也会持续跟进,确保其党组织关系顺利融入转入地党组织,并对转接流程及后续管理情况进行跟踪。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惠民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通过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聚焦公司主责主业,制定详细的监督清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司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动态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定期开展 “回头看”,检查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注重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将整改工作与公司保障房建设、改革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

(三)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规定,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营造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同步部署,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着力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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