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12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山城区营商信用中心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山城区营商信用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紧紧聚焦区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2个方面的13个问题,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由中心主任张树明任组长,副主任冯海光、吴彤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和整改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切实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营商信用中心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问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整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大类13项具体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动态更新、销号落实”工作机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持续跟踪问效。坚持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未按照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鹤壁市营商环境“六大品牌”实施方案》“(六)打响城市环境品牌。实施绿色发展行动”要求认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修复工程,营商信用中心对目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城分局推进生态修复项目力度不够以及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有差距的情况均不了解、不清楚;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鹤壁市营商环境“五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四)开展产业塑造行动。针对企业违法风险、税务风险、信用风险、环保风险、法律风险、安全风险等风险控制需求,建立精准化、闭环化的风险预警机制”,目前营商信用中心建立的风险预警机制与方案要求的精准化、闭环化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环保、水利、规划等部门沟通衔接,定期收集掌握绿色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保证时效。目前,已收集近期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和生态修复项目进展情况;完成了石林园区17台煤气发生炉的拆除,全区87家安装门禁企业执行阳光运输,重点行业企业执行清洁运输,汤河耿寺断面氨氮、总磷、高锰酸钾指数持续保持在地表水四类,尾水湿地建设项目与汤河生态修复工程的进展,共完成总工程量的21%,河道清淤总量73500立方米,共计完成约50000立方米,共完成68.1%。二是深化“六大品牌”“五大行动”,中心建立了主管部门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违法、税务、信用、环保、法律、安全等风险的全面监测、及时预警和有效处置,帮助企业提前防范风险;同时,联合税务、司法、发改、环保、应急等部门,督促建立精准化、闭环化的风险预警机制。
2.关于“五位一体”服务专员管理工作不到位。未按营商信用中心制定的《“五位一体”服务专员考核机制》要求对区级“五位一体”服务专员开展培训;未对区级“五位一体”服务专员进行过计分考核、未对“五位一体”服务专员开展过年度考评工作,不符合《“五位一体”服务专员培训机制》“日常工作开展、企业满意度、工作纪律三个方面对区级‘五位一体’服务专员进行计分考核,‘五位一体’服务专员考评工作每年考评一次”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级最新工作要求,已经重新出台印发“五位一体”《山城区“五位一体”企业服务专员管理办法(修订)》(山发改〔2025〕34号),详细制定了30条具体措施,构建“管家搞服务、单位当后盾、部门做配合、政府办好事”的制度体系,全方位提升服务质效,提高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对“五位一体”服务专员的业务培训,围绕用工、税费减免、融资、创新平台等方面,开展服务管家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着力提升服务管家助企帮扶能力,3月4日,围绕税费减免和科技创新政策开展了一次服务管家培训会;三是根据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和实际工作安排,目前暂无法开展区级“五位一体”服务专员计分考核工作,待市级有安排后,我区将参照执行开展。
3.关于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相关政策、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了解。营商信用中心多名工作人员不清楚山城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数量和名称,也不清楚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相关政策以及在我区的落实情况,不符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相关政策,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和各乡镇(园区)了解,排查到我区目前暂时无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利用“五位一体”服务机制,中心持续跟踪我区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情况,如有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将督导相关单位制定并严格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相关政策要求。
4.关于信用中国(河南山城)门户网站尚未启动运行。截至目前,信用中国(河南山城)门户网站仍未启动运行。不符合三定方案“负责信用中国(河南山城)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工作,提供社会信用信息应用和服务”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在省级信用示范区创建期间上线运营门户网站。
5.关于对建立区级投诉处理机制重视程度不够。开展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工作只是沿用市级机制,对建立区级投诉处理机制重视程度不够。不符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我区投诉处理机制,新建投诉举报工作研判制度、投诉举报来访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成立山城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研判小组,明确投诉方式和来访地点,签订《反映损害营商环境事项诚信承诺书》,完善日常研判和双周研判投诉流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形成了“线索收集-分办处理-调查核实-办理时限-反馈结果”举报投诉闭环处理工作机制;二是开展投诉举报案件“清零”行动,6月底前将现有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理结案,后续新增投诉案件1周内明确解决方案,1个月内办理结案。目前,有3个投诉案件正在推进。
6.关于承担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不具体不完全如对区交通运输局未按要求针对公路等领域的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也未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信用体系的情况,营商信用中心未做认真了解,开展统筹指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我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已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法律事务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教育领域、劳动用工领域等30个领域的信用体系,我区将继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努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二是已建立《关于加强在交通领域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补充通知》,该办法将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交通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赋予适当比重,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原有山城区交通领域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情况”一项,对可查询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行业市场主体,以查询结果折分计算;对于未查询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行业市场主体,则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依据,折分计算。
7.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信用建设培训效果不佳、覆盖面不足。个别单位存在受理时限超时,至投诉举报后第31日才在省平台投诉系统回复办理结果的情况。不符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八条“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应当在30日内办结并答复”规定。截至目前,部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参加过操作系统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信用建设培训效果不佳、覆盖面不足的问题,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的培训均由省营商信用中心统一安排培训,或市级营商信用中心邀请省专家进行指导,主要培训内容是省级投诉平台的操作流程及账号管理,区级暂无法独立开展省投诉平台培训工作。
8.关于组织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指导、协调、督导力度不够。对部分部门应该准备的材料准备不及时、不充足,不重视迎评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不到位,导致市场监管指标佐证材料收集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往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负面清单,在下一次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指挥棒的作用,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准备迎评材料的培训工作,由业务骨干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指导,现已完成2轮指导,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三是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创新亮点工作专题推进会,围绕政务服务、市场环境、法治保障等重点领域,研究部署特色亮点培育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四是召开服务管家培训会和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提高服务管家业务能力,帮助企业减负担、提升竞争力;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为企业发展打造更优质营商环境。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营商信用中心副主任、中层干部等数人均认为自己负责的工作不存在廉政风险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本职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已整理形成廉政风险隐患点清单,时刻警醒,将廉政风险防范落在工作实处。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二是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2.关于营商环境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能不充分。存在2020年选聘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只经常反映自己企业的问题、现任营商环境监督员表示自己平时基本不向营商信用中心汇报工作,也不清楚自已目前的身份是否是营商环境监督员的情况。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监督职能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调整营商环境监督员,印发了《关于聘任王海忠等11名同志为第四届鹤壁市(山城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通知》(山营商信用中心〔2025〕2号),定期收集营商环境监督员对我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完善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助力山城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议,认真听取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判履行职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答复落实,进行规范整改,定期反馈回访,全力推进山城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3月13日,已召开1次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便利化原则有差距。因营商信用中心对交警大队缺乏与区运输类企业沟通的情况不了解,也未进行过督导,2022年3月发生了因外地车辆在牟山工业园区进出货频次较多,交警在货车限行的园区附近路段,对进出货的车辆进行拍照罚款,园区相关企业向营商信用中心做了投诉反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政策包”。发挥全区营商环境牵头统筹作用,已汇总整理行业部门涉企政策,制定《山城区惠企政策汇编》,运用“五位一体”服务机制,服务管家为企业“上门送政策”,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发挥服务管家作用。利用入企帮扶、政策宣讲、联络站助企等方式,将有关运输类企业的惠企政策直接送到企业手中,全力解决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
4.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有待提升。如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省54个市辖区中24个市辖区实现了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质检通过率100%,但我区的质检通过率为96.74%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事项要素自查。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规范相关要求,协调全区31个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部门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办事指南准确度全面自查。从办理时限、办理形式、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投诉方式等各个环节入手,逐事项开展全链条自查。二是做好问题规范整改。不定期对办事指南进行抽查,对存在事项办事指南的要素不规范、不准确问题,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准确改正。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共进行6次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13条办事指南不准确问题及时反映至各相关单位,并进行了及时修改。截止目前,共计31家相关单位,1327条办事指南已完成修改完善。
5.关于企业开办所需时间与全省平均时间有差距。营商信用中心对企业开办牵涉到的市场监管、人社、医保、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的互通互联不通畅的情况,协调统筹方法不多、力度不够。2022年1月至2023上半年,我区企业开办需1个工作日,与全省平均水平 0.5 个工作日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税务、人社、医保、银行等部门,压实岗位责任,专人专岗,定期通报各单位环节的办理时长,压缩各自环节的办理时间,切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长,目前企业开办所需时间逐步压缩到0.5个工作日,达到《河南省创新环境系统性改革方案》的要求;二积极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不断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通过流程重塑、数据赋能,大幅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的新模式。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山城区营商信用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对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环。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营商工作全过程。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