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12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鹤壁市山城区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鹤壁市山城区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紧紧聚焦区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六个方面的二十五个问题,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和整改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订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切实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在整改中,鹤壁市山城区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各项整改任务,依据部门职能与人员专长,进行精准的责任分工,将责任细化到具体的部门与个人,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筑牢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整改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通过系统性整改,实现公司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业务流程更加规范、风险防控能力大幅增强,详细阐述整改工作的严格要求,强调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务必做到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切实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朝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稳步迈进。
二、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有关工作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及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年召开过的全体会议、党支部会议上,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及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精心制定公司年度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进行学习时,要求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进行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年召开过的全体会议上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将指导意见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中,确保覆盖公司全体人员,有序推进学习活动的开展。二是要求公司员工严格依据制定的学习计划,积极开展个人自学活动,每月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5篇,并及时督导检查,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真正深入学习并理解指导意见。
3.关于未构建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建立内部审计领导体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山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内部审计工作。二是以《山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4.关于董事未按法规要求行使职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明确董事会相关职权。二是根据修订完善后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排查,了解到公司副总经理和江海公司总经理兼任监事的具体情况。二是待石投公司划入集团公司以后,对石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人员按照部署统一进行调整。
6.关于公司监事未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监事会职权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监事会相关职权。二是根据修订完善后的公司章程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运作机制。
(二)坚守主责主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1.关于公司资本与财务管理关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资金支付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资金审批的具体权限和流程。二是及时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和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期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化的各项主、客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和核实。
2.关于对向外提供担保未进行登记和跟踪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梳理出四笔对外担保业务,建立了担保台账,将已开展的担保业务逐笔登记备查,在备查薄中明确了债权人,举债单位,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金额等详细信息。二是明确了由公司出纳负责开展对外担保登记工作,对融资担保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
3.关于未制定公司发展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区国资委积极沟通,明确公司的具体发展定位和规划。二是公司依据明确后的功能定位与主业范畴,系统谋划、精心制定年度发展规划,为公司的稳健前行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行动指南。
4.关于未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及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现有的财务软件中引入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模块,将对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二是根据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经营年度报告书,详细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5.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列入公司年度学习计划内,将持续开展学习。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加强国有资产运营监督。
(三)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年召开过的全体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重新学习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在会上要求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确保入心入脑。二是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公司年度学习计划内,持续开展学习。
2.关于未按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准确把握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已经将党建工作全面纳入修订后的章程。二是在修订后的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设立党组织的具体形式、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党组织的运行机制、工作保障措施。
3.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试行)》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试行)》,并在会上要求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确保入心入脑。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试行)》列入公司年度学习计划内,持续开展学习。
4.关于公司决策重大问题均未经党支部研究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依据条例要求,制定了公司党组织前置讨论事项清单,明确规定党支部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二是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在“三重一大”会议召开前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时与党支部汇报相关议题,确保党支部能够充分履行前置研究讨论职责。
(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情况
1.关于未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机制,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案例学习教育,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全员参与、协同配合的风险防控体系。
2.关于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山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制度适时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二是结合国企改革工作,合理设置公司内部机构,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审计工作。
3.关于未按要求落实“631”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区属监管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清楚公司剩余应还款情况,建立了还款台账,明确需要偿还的贷款笔数、金额、逾期时间。二是主动与贷款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依据协商结果和企业财务状况,制定了相应的还款方案。
4.关于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年度检查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公司《产权登记制度》,明确产权登记由专人负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办理公司的产权年度检查登记事宜,定期梳理整理本公司不动产等资产事项,建立本公司资产台账。二是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区国资委提交财务报告和国有资产经营年度报告书。三是加强与区国资委的沟通协调,积极参加区国资委组织的产权登记培训和会议。
5.关于防范风险意识薄弱,“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未向出资人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了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细化决策事项清单和决策流程。二是在决策作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驻区财政局纪检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并按照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五)腐败问题易发点
1.关于未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相关要求明确写入公司章程内。二是依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2.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在决策多个事项时必须逐项研究、逐项表决。二是在决策前及时将议题及相关材料报送派驻纪检组把关,决策过程中,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会议,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决策后及时将决议完成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3.关于未建立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体会议上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司《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剖析典型案例问题,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排查出相关原始凭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完善了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和要求。二是在全体会议上传达学习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公司职工对报销流程的认识。
(六)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未与服务方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梳理以往购买过的服务,深入查找根源问题。二是建立完善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规范,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山城区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单位本领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定期梳理排查政治风险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 “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论证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工作需要,能够有效解决问题。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