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部:
现将《中共山城区纪委 山城区监委助力营造宽松优质营商环境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城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助力营造宽松优质营商环境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通过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大力营造宽松优质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鹤壁市纪委 鹤壁市监委助力营造宽松优质营商环境十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惠企政策落实保障行动
深入施行政治监督“三步三清单”工作法,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发现问题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围绕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汇总涉企优惠政策,紧盯优化企业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强化融资支持等内容,重点聚焦复工复产达产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的措施落实等情况,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人和事,及时纠正执行政策简单化、带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地生根。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亲清共建行动
规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办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十要十不准”等文件要求,督促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督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引导企业家加强自律,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营造守法诚信、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营商环境。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纪检监察室
三、“零距离”沟通行动
健全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整体情况,收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实行台账式管理,积极为企业解决困难,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廉情监督员监督作用,利用座谈会、走访了解等形式,进一步搭建纪检监察机关与企业“零距离”沟通互动平台,打通双向交流“绿色通道”,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拓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充分利用12388热线、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举报信箱、定期向中小微企业下发调查问卷等形式,把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延伸监督触角。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信访室、宣传部
四、涉企问题线索清零行动
对涉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清仓、大起底,实行涉企线索查处销号制度,逐件建立工作台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涉企腐败。对积存问题线索实行“清零”管理、跟踪督办、提级办理;对新增问题线索优先分流、优先处置、优先反馈、优先通报,限时完成办结,防止拖延积压。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办涉企案件,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审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
牵头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
责任部门:信访室、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涉企黑恶保护伞惩治行动
督促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对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工作中存在枉法办案、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同政法机关协同攻坚,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及时深挖细查涉企黑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将党员干部涉企黑恶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执纪执法重点,对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利用职务便利,影响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严查彻查、绝不姑息。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
六、全链条监督行动
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企业项目谋划、在谈、签约、落地、竣工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护航企业安心放心经营。重点监督“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是否精简,是否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是否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是否落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依法履行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和合同,是否违背企业真实意愿或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延长付款期限,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纪检监察室、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七、深化“四不为”治理行动
持续深化“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聚焦涉企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管理服务企业方面思想消极懈怠、敷衍塞责、不担当不尽责等“不作为”问题;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慢作为”问题;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等“假作为”问题;底线意识松懈、贪污贿赂、吃拿卡要等“乱作为”问题,树立亲商重商的鲜明导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八、承诺践诺情况检查行动
针对有关部门招商过程中重“承诺”轻“践诺”行为,以及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承诺不兑现等问题,督促开展守信践诺情况专题调研、合同履约情况自查清理等。监督有关部门完善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企业评诺制度,倒逼有关部门解决履职、践约不到位情况,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定期对承诺践诺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讲诚信、不践承诺等问题,及时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确保企业能够引进来、落下地、扎下根。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纪检监察室、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九、扶正祛邪行动
全面准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严查诬告陷害行为,用好纪律和法律两种武器,对诬告陷害行为启动反向调查程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暖心回访,对受处分干部分批次、分层次开展回访,对受处分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全覆盖,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及时澄清正名,对不实举报、恶意举报的案件,通过发函反馈、会议反馈等形式,常态化进行澄清正名,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旗帜鲜明地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工作热情。
牵头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宣传部、各纪检监察室
十、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行动
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定期筛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各镇办和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以案促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成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制度,推动形成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长效机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
牵头部门:以案促改办
责任部门: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助力营造宽松优质营商环境十项行动台账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