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决定,2021年11月19日起,县委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属粮食企业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对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履行涉粮职能情况延伸了解;派出2个常规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31日。
巡察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专项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存储、销售政策法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纠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常规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以及十二届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和县委要求的其他内容。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要求。
(浚县县委巡察办)
上传:李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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