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浚县监委对鹤壁市监委指定管辖的河南鹤创海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鹤壁市宝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万江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万江涛任河南鹤创海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鹤壁市宝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共计4700万元,个人获利420191.78元。
万江涛作为管理、经营公司财产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鹤壁市监委同意,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浚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万江涛有期徒刑五年,收缴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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