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纪委监委常委会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02    来源:浚县纪委监委   

一、议事内容

(一)传达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县纪委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讨论确定常委会向县纪委全委会和县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及提请全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四)按照管理权限,研究讨论纪律审查对象违纪违规案件的处理意见及其申诉;

(五)讨论决定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相关干部任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先、机构设置等事宜;

(六)讨论研究加强常委会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

(七)讨论决定上级纪委、县委交办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意见和有关室部请示的重要事项;

(八)讨论决定机关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要事项;

(九)讨论其他需要审议的重要事项。

二、程序

(一)常委会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会议通知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应提前向常委及各室部征集会议议题,通知参加人员作好会议准备,并认真做好常委会会议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分管领导及相关室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常委会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相关室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执行情况,对于重要情况,分管领导要向书记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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