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因醉驾被开除党籍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1-05    来源:浚县纪委监委   

近日,县纪委通报了两起党员干部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的案例,分别是:

1.浚州街道办事处东王桥村李某祥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李某祥被浚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小河镇万庄村牛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牛某被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县纪委监委提醒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春节将至,党员干部在聚餐宴饮时,一定要注意饮酒有节、适度理性,严格做到不酗酒、不酒驾,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时刻把党的纪律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管理,勤打招呼勤提醒,真正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

上传:李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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