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河镇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斌,副镇长陶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8月11日,李斌在组织群众发放赈灾物品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村民组织不力,造成大量人员扎堆聚集,且部分村民未戴口罩,存在疫情安全隐患,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李斌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陶霞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新镇镇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牛祥瑞,副镇长李玉顺违反灾后重建工作纪律问题。因受洪灾影响,新镇镇牛村村民810户3760人被转移安置。从8月5日开始,在牛村不具备村民返村回迁居住条件且未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复同意的情况下,部分村民陆续返村回迁居住,形成安全隐患。对此,牛祥瑞负直接责任,李玉顺负主要领导责任。8月12日,牛祥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玉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传:李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