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浚县纪委切实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转变干部作风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通过狠抓节点、完善制度、专项治理、严格惩处、通报曝光等措施,强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93起、处理20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3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明显转变。
一、完善制度机制,设定纪律“红线”
结合浚县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六项要求》《关于规范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到农村赶古(集)(庙)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有关饮酒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兼职取酬、婚丧嫁娶等方面规定了102个不准,为全县各单位干部公务行为明确划定了“雷区”。
二、紧盯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超前谋划预防,做好节前提醒。紧盯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节点,抓早抓小抓细,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二是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成立检查组,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单位、服务对象车辆旅游,违规报销个人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赠送或接受名贵资源类土特产,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采用多种方式,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强化针对性、有效性,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2016年以来,全县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35个、68人。
三、关注“四风”热点,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治理。下发《关于在全县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组织全县82个单位、948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自查清理,其中一般干部职工8926人,科级以上干部561人。自查不存在问题9480人,存在问题7人,全部整改到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28个单位自查清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督导,责成16个被查处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人员的单位进行了书面情况说明,查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10起,党政纪处分10人。
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治理。通过倒查发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发放超市购物卡情况和节假日宴请、相互吃请,无公务事由接待、超标准接待等消费行为。共抽查3家服务行业2018年开具的1万余份发票,发现问题11个,全部督促整改或进行处理。
治理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问题。一是出台一系列文件,在礼金、车辆、烟酒及宴请人员范围等方面划设了“红线”。二是对我县治理婚丧嫁娶的做法,编印成彩色挂幅《党员带头倡新风——浚县移风易俗七字歌》《基层党员干部最让群众看不起的“十件事”》10000余份,编印《浚县治理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宣传手册》,向全村468村(社区)及100多个县直单位进行宣传。三是以文明节俭操办红白事为主题,编排了戏曲小品《婚丧奇案》、表演唱《反四风》、群口快板《文明节俭倡新风》等廉政文艺节目,到乡村大舞台巡回演出10余场。四是抓承诺、备案、提醒和倡议,对操办红白事的党员干部进行备案,全县11个镇(街道)共备案830人次,签订红白事提醒通知书830份。严肃查处典型案例,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案件12件,党政纪处分13人。
治理公职人员到农村赶古集庙会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到农村赶古(集)(庙)会的通知》(浚纪办〔2017〕5号),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提出“两个严禁”,不管是否工作时间,严禁违规到农村特别是村干部家赶古(集)(庙)会(走亲戚的除外),聚餐吃喝;严禁邀请本单位、本系统及主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到农村赶古(集)(庙)会,聚吃聚喝,甚至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二是通过微信、政府网站等方式在全县各单位广泛宣传,特别是各乡镇、街道组织所辖各村“两委”干部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使党员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到农村干部家赶古庙会的危害性;三是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乡镇、基层站所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使用情况等;四是各级党组织发挥主体责任作用,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禁止参加或者接受邀请赶古(集)( 庙)会。在每年春季农村古(集)(庙)会比较集中时段,对全县11个乡镇、办事处约260个古(集)(庙)会,组织检查组明察暗访,2016年以来,共组织检查组20个开展检查80次,通过集中治理,目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到农村赶古庙会的现象基本杜绝。
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是否存放有香烟、茶叶等高档消费用品,是否存在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事项。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肃查处。因办公用房超标给予1个单位4名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制定《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个人承诺书》,目前,全县共有4000余名党员干部对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的有关情况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510人开展自查自纠。
开展“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整治。专项治理“天价烟”背后的腐败问题。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天价烟”(指零售价每条人民币1000元以上)背后的“四风”问题。聚焦领导干部利用高档香烟专营权谋利、公职人员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公职人员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等问题。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21家经营土特产、名烟名酒商家,通过调取发票、检查出库单和发售提货卡进行检查抽查,发现其他问题2个,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专项检查违规报销差旅费用及公款旅游问题。对全县各单位所有公务出行活动进行一次“大体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是否存在以公务出行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8个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借机公款旅游、多报多领费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82个,其中超标准报销问题15个,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67个,追缴超标报销资金19461.5元。组织42个县直单位的主管财务领导及财会人员召开违规报销差旅费及公款旅游问题集中约谈暨培训会,对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相关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并邀请财政局专业人员就差旅费报销标准和规范报销手续等进行培训,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规范财务报销制度。
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共有660多名科级干部、8700多名公职人员、2200多名村(居)“两委”干部、18000名农村党员针对财务支出、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10个方面参与自查,自查问题21个,并全部进行整改。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县各县直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各镇(街道)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八查八看”,对公款吃喝、操办婚丧嫁娶、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办公用房等12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参照县纪委监委做法,对所辖村(居)监督检查全部“过一遍”。目前共检查32个县直单位,60个村(居),发现问题83个。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远在路上。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持作风建设不松劲,坚持正风肃纪的力度不减,继续让铁律发力,让禁令生威,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压线继续有力挺起,推动全县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供稿:党风室 | 上传:李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