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快讯】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浚县纪委监委   

2021年清明将至,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倡导文明祭祀,确保廉洁、文明过节。

《通知》指出,各级各单位党委(组)要认真切实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紧盯清明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努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

《通知》强调,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推广鲜花祭扫、非实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同时,坚决防止“一刀切”禁止现场祭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服务保障群众正常祭扫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戒奢从俭,严禁在清明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搞铺张浪费;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置办祭扫节礼,进行祭祀扫墓;严禁借祭祀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所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各镇(街道)纪(工)委也要安排本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委要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将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上传:李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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