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实施“暖心工程”为担当者鼓劲撑腰。
依据匡扶正气、激励担当的原则,县纪委监委从初核了结、谈话函询了结的案件中甄别筛选,对确属不实举报、恶意举报的13件典型诬告陷害的案例,采取发函反馈的形式分3批进行澄清正名工作,对被澄清人及所在党组织及被澄清人发送澄清函,对澄清事项进行说明。随着工作的开展,消除了诬告陷害产生的不良影响,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推动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此外,县纪委监委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浚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浚纪办〔2021〕9号)文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实名检举控告。对异常检举控告行为认真进行分析甄别,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属于错告的,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政策解读;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积极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
上传:李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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