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廉洁过节 我们在“行动”

9月15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到文物旅游局召开节前廉政提醒会。
会上,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传达县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省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各地违纪典型案例敲响警钟,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持续清正廉洁的自觉性。(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李梦欣)
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早打“预防针” 增强“免疫力”

“双节”将至,近日,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分别对县供销社、县商务局、县统战部、县工商联等驻在部门的61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提醒。
会上,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蒋世臣强调: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自己分管的领域既要管好工作、管好思想,又要管好纪律、管好作风。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每个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都要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远离“节日病”。(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张俊方)
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强化节前廉政提醒 筑牢节日廉洁防线

近日,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相继到政府办、县应急局、县城管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就廉洁过节进行廉政提醒。
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在警示教育会上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各驻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礼券红包、消费卡等有价证券;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严禁公款旅游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款吃喝及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聚餐吃喝;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李永华)
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正风肃纪不放松 清正廉洁过双节

“‘双节’将至,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预祝您节日愉快!同时提醒您:正风肃纪不放松,清正廉洁过双节......”9月17日上午,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玉琴对黎阳建管办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节前廉政提醒。
纪检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单位党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见效,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要遵守廉洁纪律,永葆清正本色。敢于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守住底线,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政治生态。要严格自律,不送拒收,筑牢防线。各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9月16日以来,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分别对5个派驻单位的81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节前廉政谈话。(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熊非常)
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节前提醒 严明廉洁纪律

9月18日,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到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廉政提醒会。县自然资源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会上,纪检组通报了近期省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传达县纪委关于“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要求自然资源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守住底线。对灾后恢复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纪检组将会保持高度警惕、坚决纠治,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会后,纪检组又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检查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情况。(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上传:李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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