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一”假期将至,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纠治“四风”,确保安全、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督促协助本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对驻在单位进行节前廉政谈话,认真落实政治监督各项要求,加强对所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饮酒;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组织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敬畏、不在乎、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还要上查一级,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供稿: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 | 上传:李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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