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2日至8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更新“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学习原文后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实际研讨,学促结合。二是将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四个全面”“四个意识”及二十大报告要点等基本知识,开展二十大报告知识点测试,提升了干部职工对相关知识的掌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增加日常对城区河道巡查频次,特别是对汛期后河道淤积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清理河道淤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城市生活品质。
2.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建设年”等专题活动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学习制度,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分工。集中整理“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的开展材料,重点体现出落实成果。二是开展会议记录培训,要求记录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同时加强会议记录审核,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除集中学习外利用微信、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干部职工每天自学,组织党员干部到红旗渠实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针对法治思维推动城市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城市管理执行办法》专题培训学习,在城区道路、公园游园选取重要节点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更换宣传版面150块、宣传条幅6条。二是按要求参加市局定期开展的执法培训、执法考试和各类法律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切实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三是优化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开展了以提升业务素质为内容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培训,完善了处罚处理手续。四是加强执法设备登记管理,完善执法设备领取手续,执法人员在《执法设备领取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领用执法设备,做到使用、归还、置换等都有详细记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党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会上有安排,会后有落实。二是邀请专家对项目建设进行充分论证,深挖“瓷之源”文化,高质量打造鹤壁窑文化公园;智慧合杆已完成前期设计灯杆数量的98%,目前正在进行收尾工作。三是在辖区内新投放13个四分类垃圾柜、3个垃圾分类亭,打造了4个校园示范点、1个撤桶并点、宣传示范试点小区、1条示范巷、1个示范公交车站建设,实现“一点一特色”。同时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万家“五进”活动以及垃圾分类普法先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有奖竞猜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居民更好的运用垃圾分类知识,更好的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四是联合联通、移动、电信等单位,全力清除城区飞线、乱线,切实解决城区缆线排列无序、私拉乱接、设置不规范等影响市容和安全隐患问题,改变了空中飞线凌乱的现象,理出清爽透亮新空间。截至目前,累计拆除不规范缆线23160米,捆扎不规范缆线2630米,拆除线杆29根。
2.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巡查,供暖期间每周巡查供暖运行情况2次,同时将督导情况留档保存。积极入户调查8次,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集中供暖这项民生工作。二是加强监督保利物业公司对城区公园游园后期养护与日常保洁工作力度,做好问题记录,建立问题台账,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加强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目前巡查150余次,发现问题2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四不”行动,解决环境卫生整治不细、管理标准不高问题,增效提质环境卫生,打造洁净城市。
3.针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鹤山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防汛应急预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防汛工作重点点位、重点部位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员、任务分工等,加强局机关、二级机构之间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防汛应急演练1次、培训演练3次,提高了防汛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储备龙吸水、抽水泵等防汛物资1000余件,为做好防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开展了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着力消除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完成0.5539万户管道气自闭阀的加装、0.3747万户金属软管的更换、0.085万户瓶装液化气金属软管的更换,开展燃气安全宣传7次,印发鹤山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手册50份、燃气安全宣传页1000份。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财务报销等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到票账一致。二是及时调整预付款项科目,进一步完善验收程序,特殊情况补充说明,单据凭证一目了然。三是设立了规范的费用报销流程,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车费用,杜绝公车费用不规范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加强会前学习,个人对照发言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查摆检视问题。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把主题党日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赴红旗渠开展主题为“赓续红旗渠精神 做新时代优秀城管人”的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开展“双报到”活动,机关党员下沉社区从义务消防、义务护绿、法律援助、帮困结对、保洁卫生、治安巡逻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分别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会议记录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2.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党规、党纪,带头执行政治生活准则和政治纪律行为规范,严明工作纪律。完善了会议记录制度,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进行了分析。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廉政谈话要围绕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展开,目前,开展廉政谈话4次,由专人做好谈话记录。三是开展警示教育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严格落实签到、请销假等局内规章制度,做好详细记录,将相关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作为评先选优依据。
3.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更新了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学习内容,在实施方案中标注了具体工作时间和区间,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职工作对《鹤山区城市管理局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学习内容、工作时间区间进行调整。二是制定以案促改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工作记录,明确学习的案件,记录开展过程和内容。三是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及时跟进整改情况,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
4.针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每次下发学习计划或者集中学习通知前两天,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截至目前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均对学习情况、讨论发言情况进行了准确、全面的记录。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参会人员严格遵循会议流程,充分发表意见。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加了派驻单位重要会议,对涉及单位内部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重要资金落实的集体决策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监督,确保党组织依法依规使用各项权力和议事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392-2310399;邮政信箱:hsqcsglj@163.com;邮政编码:458010。
中共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