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定要做好接收登记、规范管理、发放记录等工作,严禁隐瞒防汛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分配信息。”近日,鹤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在驻在单位查看防汛救灾物资发放使用情况,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救灾物资来路清去向明。
为推动防汛救灾物资和捐赠款物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成立监督检查组,在全区开展防汛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真正用在防汛救灾“刀刃”上。
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紧盯各级各部门防汛救灾物资的接收、分配、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防汛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运行有效。同时,强化对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聚焦社会组织、企业、群众自发捐赠的救灾款物发放、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公布接受捐赠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目前,监督检查组对全区18个单位、51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16次,督促整改问题5个。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物资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确保防汛救灾物资‘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苏玉新表示。(撰稿:鹤山区纪委监委 董亚鑫 编辑:王艺达 胡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