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10日,邓颖超与世长辞,享年87岁。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一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四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遗嘱内容如下:
《委托下列几位同志办的几项事》
由杨德中、李琦、赵炜、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组成小组,请杨德中同志负责主持,赵炜同志协助。
关于我死后简化处理,已报请中央批准外,对以下几件事,由小组办理:
一、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避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及有关党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
二、未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
三、我和周恩来同志共住的房子,原由公家分配,应仍交公处理,周恩来同志和我历来反对搞我们的故居;
四、所有图书、出版物,除由中办给恩来的大字理论和历史书籍,仍退还原机关外,其他的交由共青团中央酌分给青少年集中阅读的单位用;
五、我的文件,来往通讯、文书之类的文件交中央文献办公室清理酌处,我和周恩来同志所有的照片也交中央文献办公室保存或酌处,关于我的讲话、谈话录音交中央文献办公室存处;
六、有些遗物均交公或交有关单位使用;
七、我个人的遗物、服装杂件,交分配合用的及身边工作同志、有来往的一部分亲属留念使用。
以上诸事,向委托办理的同志,先此表示谢意!在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物品统由小组同志酌处。
邓颖超
1982.11.15
邓大姐的遗嘱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当中引起了巨大反响。海外的一些报纸也予以报道,称赞邓大姐“留下来的是一份无所求、充满爱国情怀的‘遗嘱’,留给后人的是无价的精神瑰宝”。
“晚岁善恬静,无言如钟杵;时然后一呜,深入人心腑。”赵朴初先生在挽诗中是这样称颂邓大姐的。
老诗人臧克家在题为《遗言动人心》的短文中写道:“读了她给党中央的信,那七条遗言,比千言万语更感人。字句虽少,但她的人格、品德,可从此中寻了。这是最感动人,最朴素,最概要,最传神的自我写照。它,是一座丰碑,鼓舞人向高处攀登;它,是一面镜子,让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同志照照自己;它,是一副去污剂,使尘垢消而清白出;它,是一则万金难买可以传之后人的箴言。”
作家魏巍在《悼邓大姐》一文中说:“她的临终遗言,尤其感人肺腑。这无疑是对全体中国共产党人的殷殷忠告,谁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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