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端午”假期临近,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有效预防“节日病”发生,营造清清爽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现对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民政局办公室原主任王凯平、原后勤管理人员崔明印、王永及司机王宾、曹红杰等人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王凯平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204元;王永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241元;崔明印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3759元;王宾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6440元;曹红杰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7665元。同时,作为后勤管理人员,崔明印、王永疏于管理,导致市民政局机关发生私车公养问题,涉及资金21309元。2018年12月,王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崔明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宾、曹红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王凯平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浚县卫贤镇于村中心校教导主任王永智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9月13日上午,王永智到浚县教体局办理学籍事务期间,中午违规饮酒,下午未继续办理学籍事务,贻误工作。2018年12月,王永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三、淇县人社局职工侯秀军在借调期间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3月,侯秀军在市人社局借调工作期间,趁公车改革之机,利用其担任司机的便利条件,私自留存1张单位公务加油卡副卡,并将卡中余额6317元用于个人私家车消费。2018年8月,侯秀军主动将违纪资金上交市纪委监委。2019年3月,侯秀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从通报的典型案例看,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彻底的现象,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我要求不严格等问题,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上述案件的查处,表明只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论是谁,无论什么时候,必将受到惩处、付出代价。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躬身自省,,坚决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不断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端午将至,节点也是“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以强有力的工作态势,持续不断推进正风肃纪,高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报曝光案例,强化节日廉洁教育,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守好廉洁底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露头就打、持续严管,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营造执纪从严、违纪必究的舆论氛围。(供稿|市纪委监委党风室 编辑|李娟 上传|秦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