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淇县黄洞乡鲍庄村党支部书记贾四海账外列支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2010年,贾四海将村集体所有的110亩山地申请了退耕还林,登记在个人名下,2010年至今贾四海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82700元。以上款项均未记入村集体账目,而是安排村委会报账员贾永军私设会计账簿进行账外列支。2018年1月24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四海党内警告处分。
2.淇县高村镇万古村党支部书记李张根,村委会主任张合全,党支部委员、报账员闫玉喜,党支部委员闫玉根虚报冒领政府补偿款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李张根、张合全、闫玉喜、闫玉根在担任淇县高村镇万古村村干部期间,在高村镇万古村征地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政府拨付的补偿款267705元进行账外列支。2018年1月10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张根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合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无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二年);给予闫玉根、闫玉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淇县西岗镇皇王庙村党支部书记刘本发无故克扣贫困群众帮扶款的问题。2017年7月,淇县农村信用联社驻淇县西岗镇皇王庙村帮扶工作队,先后两次将单位职工捐助的帮扶款共计3000元交给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本发,并让其转交给贫困户看病,但刘本发未将帮扶款转交给贫困户。2018年2月24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本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淇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