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王百木被“双开”

发布日期:2016-03-21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   

近日,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商丘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永城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王百木(正处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王百木在永城职业学院任职期间,利用分管学院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已被永城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商丘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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