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鹤壁市委批准,鹤壁市纪委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肖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肖芳在任市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经理、农业开发资金管理处处长和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谋取经济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挪用公款支付个人购房款,通过违规票据贴现牟取个人经济利益,所负责的市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存在私设账外资金等违规行为。其中,受贿行为已涉嫌犯罪。
李肖芳在组织调查过程中,与证人多次串供,对抗组织调查,且到案后态度恶劣,属从重情节。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肖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鹤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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