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坚守初心 做知行合一的纪检人

发布日期:2019-07-16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光荏苒,步入纪检监察系统已近10年,对于纪法的学习越来越多,随之伴生知行合一的感受也与日俱增。

哪怕是一件小事,也是一种考验。

2017年8月,按照组织安排,我到区一办事处挂职锻炼。履职新岗位的第一天,我就了解到办事处机关有一项工作惯例——领导班子午餐会,班子成员利用在单位食堂午餐的时间交流工作、沟通情况。身为办事处一个新兵,又是纪检监察干部,我第一反应就是得严格遵守这一规矩,借此机会尽快熟悉相关情况,海量补充基层精神食粮。一年多下来,除了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我基本没有缺席午餐会,通过与同事们之间的交流,收获了很多真“金”白“银”。

对于纪法,知是基础。需要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正确指导自己的言行。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我始终认为对纪法得有十足的敬畏之心,不管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

怎么知纪法?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等,逐章逐条逐款,明确正面、负面清单,加深直接的认知。

对比起来,那些身边人、身边事,每一次对我的思想触动都很大。这些年来,我绝大多数时间从事、分管综合工作,缺少审查调查直接的体会和感受。参加区纪委常委会时,我亲耳所听、亲眼所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除了发表意见之外,首先把这些案件当成对自己的精神洗礼,重重敲警钟、拧拧“紧箍咒”。教训真实、惨痛,其中不乏同事、好友,后来再了解到他们个人沉痛的悔恨、家庭遭受的重创,对纪法的刚性认识更深一层。

对于纪法,行是关键。自觉把一言一行纳入到纪法的“探头”范围之内,不折不扣地把一条条规定落到实处,是纪检监察干部一项职责所在,也是自己的一个人生信条。我不由自主地对己严管一分,有时可能在一些人看来有点苛刻,而自己内心是满满的踏实、安稳。

前不久,填报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时,我一丝不苟地写下了车辆信息,包括自己购买但尚未过户的一辆二手小轿车、大舅子以爱人名义购买的一辆小型面包车。

当时妻子不以为然,毕竟一辆车还没有过户,一辆车实际不是自己所有,填不填无所谓。

“这是纪律规定,咱得当一个透明人,老老实实向组织报告情况。耍小聪明,不如实报告,纪律会明辨真伪,会让错误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一脸严肃,妻子也开了窍。

践行纪法,行非一时、行在一世,行非一事、行在诸事。在纪法面前,坚定做到知行合一,就是我的初心。即使将来离开纪检监察战线,我相信,养成的这种习惯、坚守,会让自己受益终生,行稳而致远。

(供稿:淇滨区纪委常委 郭建红  编辑|李娟  上传|吕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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