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鹤山区监察委成立一年来,高质量办理了1起市纪委监察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高效率办理了未留置移送司法案件和行贿案件,深入推进“阳光三务”,加强对基层监察对象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相互贯通、一体贯彻,实现了“形”的重塑、“神”的重铸,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月5日,鹤山区监察委员会成立。
2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走遍村居访党风、走进千户访民风”调研活动。
5月,办理市纪委监察委指定管辖的一起留置案件。
6月,组队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知识竞赛获一等奖。
7月,到刘邓大军石林会议旧址过庆
“七一”主题党日。
9月,聘请5名特约监察员,打造“阳光纪检监察”。
9月,召开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会。
10月,办理未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
11月,把巡察向基层延伸,开展首轮村居专项巡察。
11月30日, 向各乡镇(街道、产业园)派出监察办公室。
12月,深入村居督查“阳光三务”清单管理。
12月,举行拔河比赛增强队伍凝聚力。
(鹤山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