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不完整,审查调查手续不完备,案卷装订不规范......”5月13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评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质量反馈会上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构建“铁案工程”,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近期,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制度》,坚持每月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进行评查,逐案反馈评查意见。同时,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已开展2轮次案件质量评查,抽查各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11件,发现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7个方面问题,印发反馈意见11份,通报2期。
“市纪委监委建立的案件质量日常评查机制改变了以往两年一次集中评查模式,更具有时效性、针对性、灵活性,有力促进了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石露宝表示。(供稿:市纪委监委审理室 张红霞 | 编辑:徐锋杰 | 上传: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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