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乡纪委正在办理案件的审查调查报告和卷宗材料,按照规定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请区纪委监委审核把关……”12月21日,鹤壁市淇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上峪乡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协审。
按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案县审”工作要求,淇滨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的质量把关和对查办过程的监督制约,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分类推进协审,释放带动引领效应。结合基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该区纪委监委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乡案协审机制,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拟给予重处分案件,按照报批程序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向区纪委监委作出请示,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并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对于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其他案件,在作出处分决定前,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案件审理室认真梳理违纪违法事实,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定性量纪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反馈,督促提升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共对10个乡镇街道22起自办案件进行了协审指导。通过协审带动作用,提高了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的质量水平,也激发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强人才队伍,汇集聚合联动效应。针对乡镇(街道)审理人才匮乏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统筹审理力量,初步建立了乡镇(街道)审理人才库,选拔优秀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入库,依托协作区工作机制,将委机关办案力量编入人才库。实行协作区配合、交叉审理的方式审理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同时,定期从乡镇(街道)纪(工)委选拔年轻干部到机关审理室上挂锻炼,采取跟班学习、实战训练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充分彰显聚合联动效应的优势。
常态业务指导,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编印了《审查调查业务指导》,收集汇总办案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供乡镇(街道)纪(工)委学习参考。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纪(工)委审理业务交流培训会,案件审理业务骨干轮流授课,让基层干部讲具体问题,做到双向互动、精准施教。同时,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总结实践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赵晴)
上传|杜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