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映的问题办理速度很快,我父亲也得到了一万多块钱的补偿,非常感谢县纪委监委……”近日,在淇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张某对前来办结反馈的工作人员感激地说道。
事情还得从一封网络举报信说起。淇县纪委监委在接到张某反映“其父亲在淇县某砖厂发生安全事故未获得赔偿”的网络实名举报后,按照“两告知一反馈”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与张某联系,询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及造成后果,告知受理情况及流程,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转办。
调查组在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即走访调查,与张某沟通交流,最终在1个月内将案件查清,并为张某协调赔偿,张某对办理进度及结果都非常满意。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反馈工作,加强闭环管理,提高办理质效,鹤壁市纪委监委出台《鹤壁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反馈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实名举报“受理告知、核实告知、结果反馈”的“两告知一反馈”工作法,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让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减量。
及时受理告知,让群众吃下“定心丸”。在受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后,信访部门指定专人第一时间与实名举报人联系,进行实名举报核实和受理告知,并与初次来访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通过主动告知举报受理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担心“事情没人管”的问题,有效化解重复举报、越级举报。
主动核实告知,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案件承办部门在收到初次实名检举控告问题线索15个工作日内,与实名举报人见面进行核实告知,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新问题、新情况、新证据,使问题得到一次性反映。办理过程中可视情况进行阶段性反馈,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工作质效。
耐心反馈结果,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案件承办部门在实名举报件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并由举报人在《实名检举控告反馈表》上签署意见。承办部门认真反馈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实名举报人的意见,并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做到办结有据、反馈有理,切实维护信访人权益。
“‘两告知一反馈’工作法,规范了信访受理、办理、结案、回访等工作流程,保障了信访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付奇峰表示。
今年以来,鹤壁市纪委监委共实名举报反馈64件,反馈率100%,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1.7%,重复访下降79.3%。(许铭轩 杜晓婧)
上传:李文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