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既给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改革的亲历者,也是实践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从一定程度上讲,前者是内因,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做“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四条标准”自觉约束自己,努力提升自己。
要将坚定信念作为首要前提。人生如屋,信念如柱。纪检监察干部长期战斗在正风反腐第一线,承载着党和人民的厚望,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淡泊名利,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执好纪,问好责,把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纵深传导。
要将提升业务素质作为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是难以胜任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追求、一种习惯,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储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为自己注入“源头活水”,能够恰如其分、游刃有余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善于把上级精神具体化、群众实践理性化、外地经验本土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路径和体制机制创新。
要将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牢记使命、敢于担压,对于违背原则的事情,不管压力来自哪里,都要敢于较真、坚决反对,铁面执纪、敢于亮剑;要敢于担责,只要于工作有利,就不遗余力,不回避、不含糊,不计个人得失认真做好;要敢于担难,对矛盾和问题不敷衍、不退缩、不畏惧,着力攻坚克难,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真正体现组织严管厚爱,有力净化政治生态。
要将清正廉洁作为基本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首先要自己戴上“紧箍咒”,成为执行纪律的标兵,时刻绷紧清正廉洁这根弦,在思想深处筑牢纪律防线,要以“日日掸尘、天天洗脸”的精神清理思想,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锻造自己,慎权、慎独、慎微、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稳住心神、守住寂寞、顶住诱惑,善于释放压力、平衡身心,始终保持阳光心态,守住自身干净,以实际行动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人的生命是一个灿烂的过程,每个人都是世上的匆匆过客,要做怎样的过客,那是每个人的选择。”我们必须时刻对照以上“四条标准”,扑下身子、找准位子、撸起袖子,走在前列,干在实处,争做新时期的“弄潮儿”,做“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作者:鹤壁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和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