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鹤壁日报   

为认真落实《中共鹤壁市委关于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实施意见》(鹤发〔2018〕16号)《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的实施意见》(鹤发〔2018〕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提升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巡察监督高质量服务保障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特制定如下措施:

1.明确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三个聚焦”等要求,精准对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监督需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全市各部门落实高质量发展城市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督促“关键少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助推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扎实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建设富美鹤城,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将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看党组(党委)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城市“1155”总体要求及承担任务;在决策部署上是否严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创建“五个示范区”重点工作上是否存在落差偏差、执行不到位现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城市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

3.实现巡察对象全覆盖。重点针对承担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任务的单位实际,搞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年度巡察计划。2020年计划开展3轮巡察,确保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4.提升巡察监督质量。统筹安排巡察方式,对承担高质量发展城市任务重的单位,用好“一托N”方式,开展常规巡察;对落实高质量发展城市中存在的领域性、系统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直指问题,定向发力;在抓好整改督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形成持续震慑。

5.稳步推进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将各部门履行乡村振兴责任情况、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等内容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帮助群众解决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体系。结合重点创建“五个示范区”的实际,探索“同对象、同进度”模式,建立统筹谋划、制度规范、组织实施、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信息联动等一体联动机制,市县同步对同一领域开展巡察,巡察任务同步部署,力量统一调配,强化双向互动,巡察情况互通,成果充分共享。

7.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和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对全局性、领域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分管市领导和职能部门通报,推动同一领域的同类问题标本兼治。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面对面传导压力。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轮巡察反馈,增强巡察反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按程序、按节点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8.加强问责追责力度。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应及时向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工作约谈和问责,促进整改问责制度化。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定期销号机制,督促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健全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坚持特事特办、快查快办。

9.强化整改监督责任。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形成整改监督合力,不断提升政治监督成效,确保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上传|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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