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8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经市委研究决定,2021年11月17日开始,十届市委派出2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河南鹤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鹤壁市盛赉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鹤壁市瑞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河南省鹤壁市军粮供应站等6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对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家单位履行涉粮职能情况延伸了解。

巡察时间:40天左右。

巡察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本轮专项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存储、销售政策法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纠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按照相关规定,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请求。



上传: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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