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6-19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1、姬家山乡施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原计林、村委会主任原海军违规使用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4年,时任施家沟村党支部委员原计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本人房屋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00元。2002年,原计林将私自占用的5.7亩村集体河滩荒地,以个人名义申报为退耕还林土地,并领取一次性种苗造林补助费,之后又违规领取2007年至2017年粮食补贴6840元。2018年1月,某电力有限公司与施家沟村签订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通道协议,原计林、原海军在收到3300元占地补偿款后,将本应上交村账的1800元村集体占地补偿款,违规用于支付个人电话费。2020年4月,合并其他违纪问题,鹤山区纪委监委给予原计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私自占用的村集体荒地及所种树木归还村集体;责令原海军作出深刻检查。

2、姬家山乡沙锅窑村村委会副主任董庄只违规侵占村集体土地补偿款问题。2017年12月,某电力公司支付给沙锅窑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通道占地补偿费7500元。董庄只在向5户村民支付占地补偿款3000元后,将剩余4500元据为己有。2020年4月,鹤山区纪委监委给予董庄只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违纪资金退还村集体。

(供稿:鹤山区纪委监委 | 上传: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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